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曾来生 蒋韶)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五年陈案,被执行人谌某之子代父履行给付义务,案结事了。
据了解,2014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申请执行人廖某之夫当场死亡,被执行人谌某因负次要责任被判决赔偿16万元。谌某在赔偿5万元之后,不知所踪,执行干警在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冻结其银行卡等措施后,被执行人仍拒绝履行给付义务,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2018年,执行干警接到长沙市定王台派出所电话,谌某因在工地打工摔断三根肋骨,到医院就诊被监控到。执行干警赶到长沙,与消失几年之久的谌某第一次见面,谌某随即被依法拘留。
后经执行干警核查,发现谌某家庭困难,当时确实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于是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并不意味着放弃执行,2020年6月初,执行干警再次到谌某家中了解情况,见到了被执行人谌某之子,执行干警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谌某之子认识到安化法院执行干警的执法决心,最终代父履行。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曾来生 蒋韶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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