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希望、家庭的寄托。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也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神圣使命。
如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如何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量刑轻等问题?近年来,广大律师对此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值此“六一”国际儿童节之际,本报刊发部分律师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一些新尝试、新努力,敬请关注。
□ 法制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赵婕 记者 蔡长春
5月28日上午,云南禄丰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5月27日下午,一段“女生被多名男生殴打”的视频情况属实。女生已送医,涉事男生已被警方传唤。
近年来,类似的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频频见诸各类媒体。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话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两高”报告中更是颇着重墨谈及未成年人保护,代表委员纷纷建言献策。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广大律师一直以来大力开展的一项工作。”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法治宣传有效预防校园欺凌
北京某高中女生韩阳(化名)入学不久,便受到隔壁班女生张艺(化名)的骚扰。一天,两人同在卫生间洗手时,张艺故意泼湿了韩阳的T恤,还几次恶意掀起韩阳的衣服。情急之下,韩阳一脚踢开张艺,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学校给予两人记过处分。
韩阳的父亲认为学校处分欠妥,在咨询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事务部主任陈亮之后,了解到校园欺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包括认定校园欺凌的标准和处分学生时学校应举行听证会的规定,向学校提出召开听证会的要求。
在听证会上,韩阳的父亲说:“希望我女儿成为全校最后一个受到校园欺凌的孩子,更希望学校重视这一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减少校园欺凌现象。”
陈亮告诉记者,个案的处理不足以让所有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这是校园欺凌现象频频发生的原因之一。
京师律所调查发现,从幼儿园到大学都存在校园欺凌现象,除了殴打、辱骂、性侵害等显性表现外,还有传谣言、恐吓、毁坏财物等隐性伤害。整个过程只有当事人和旁观者在场,老师和家长并不知情。这使得校园欺凌难以被发现,往往造成比较恶劣的后果。因此,从2018年开始,京师律所陆续在北京、四川、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的200多所学校开展防止校园欺凌专项普法活动。
“面对校园欺凌,很多同学选择沉默,冷漠置之,殊不知,这种态度比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更可怕。沉默、冷漠不能抹去受害者的经历,反而会助长校园欺凌的发生。”陈亮在一所中学防校园欺凌普法课上讲的这番话,收到孩子们热烈的掌声。
陈亮说,京师律所坚持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要让学生树立法治道德观念,遭受欺凌时不忍气吞声,还要引起老师和家长重视校园欺凌现象,这对于预防校园欺凌尤为重要。拯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
据介绍,京师律所已经开展160多场普法讲座和教师培训,直接覆盖有7万余人,间接影响到30多万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监护伤害发现难需外力突破
不久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4岁女童茜茜遭到亲生父亲和继母的非人虐待,被送进ICU病房紧急抢救。
2013年,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一名小女孩一直惨遭亲父继母的非人虐待和毒打。牙齿被打掉,浑身青紫,遍体鳞伤。
2012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一男子用皮带“教训”6岁的儿子小豪,致其送院抢救无效身亡。
“律师能够接触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只是冰山一角,类似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就不易被社会监测发现,发现时后果往往已经非常严重了。”郑子殷告诉记者,解决这个问题,要依靠跨专业、多部门的外力干预,要形成有效预警和应对处理机制,做到有苗头及时发现、有情况及时反映、有困难及时帮助,多管齐下,才能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郑子殷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从儿童优先保护视角,为超过1万名律师、检察官、社工、教育工作者、儿童福利督导员等进行未保专业知识和法律援助培训;牵头组建法治“童”行志愿服务总队,目前志愿服务总队人数已超过500人;历经两年多时间走进670多所校园,为近16万名学生进行普法宣讲;成功申请到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举办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推动法援律师专业化办案模式。目前,共招募70多名法援律师,受理未成年人为受害人的案件27件,结案20件,帮助16名未成年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2万元。
为更专业地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2014年,郑子殷筹办了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发起“护助童行”“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救助”项目。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中心开通儿童保护热线,接到来电50通,提供法律咨询25件、案件转介5件、法律援助1件。
3月的一天,有医护人员来电:“我怀疑一名女孩被性侵,应该怎么办?”
“法律规定了强制报告义务,向公安机关报告后可以免责,最重要的是能保护孩子。”
郑子殷说,法律热线起到监测发现的作用,促使社会各方将强制报告义务落实到位,个案多了,社会应对经验就足、视角就会改变,从而推动社会各群体都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热线对个案进行梳理后转到检察院、妇联、共青团、民政、社工等部门,进一步介入处理。
“应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预警机制的建立,学校、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应适时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对于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者,应当建立专门档案进行重点管理。”郑子殷说。
律师妈妈担起社会监护责任
6岁的小毛(化名)是双警家庭的独生子,活泼、可爱又调皮。农历腊月二十九,浙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小毛的父母积极投身抗“疫”一线,3个月不能回家。
3月8日,30多名女律师组成杭州律师妈妈团。“援鄂医护人员和一线警察都是英雄,妈妈团的首个工作重点就是关爱最美逆行者的孩子。”杭州律师妈妈团团长金迎春提议。
就这样,在社区帮助下,杭州律师妈妈团的律师和小毛视频沟通,关注他的心理成长,为他树立榜样意识,告诉他父母虽然在普通岗位上工作,但是很伟大、很光荣。
“我要照顾好自己,让爸爸妈妈放心工作。”听了律师的讲解,小毛变得懂事了。杭州律师妈妈团对双警家庭孩子的关爱,让小毛的父母非常感动。
杭州律师妈妈团成员陈洁琼是一名刑辩律师,曾为在押未成年人编写普法话剧《守护权利》,受到他们的喜爱。陈洁琼还受邀参加《阿普说法》《开心茶馆》节目的录制,宣传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在公交地铁的移动媒体上滚动播放。
陈洁琼说,杭州律师协会发动志愿者律师担任合适成年人,未成年人在讯问和开庭时需要监护人陪同,若联系不到监护人,需要合适成年人代替监护人出庭,律师的加入有助于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杭州律师妈妈团将为在押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一名律师与一名在押未成年人保持通信、会见,时刻了解其状态,包括服刑和出狱的动态、心理关注等。
杭州律师妈妈团运用专业优势发挥社会责任,每年根据不同主题组织线上线下活动,针对一些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应普法活动。在国际禁毒日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系列活动,在世界艾滋病日开展青春期普法教育,在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系列讲座中会涉及提高教师法治素养等问题,比如,如何进行有效的家校沟通、如何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与暴力、如何有效处置常见校园安全事故等,受到老师的欢迎。”金迎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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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蔡长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