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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法院暖心执行,执行和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4-17 14:47:15 字号:

红网时刻讯(通讯员 蒋先昧)用行动振奋人心,点燃爱和希望。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汝城法院顺利执结。被执行人汝城县鼎湘茶业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支付货款而被申请强制执行,因受到疫情影响,又正值春耕施肥、春茶采摘时节,生产支出较大,该公司资金暂时出现困难,面临着复工复产的难题。在该公司主动到庭陈述目前企业出现的困难后,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事实,积极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向申请人释明被执行人现在面临的困难以及转达被执行人的和解意愿。

为体现司法温度、延伸服务职能,考虑到该公司因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受限,执行法官黄方亮耐心细致的做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本案顺利执结。汝城县鼎湘茶业有限公司是汝城县致力扶贫开发的重点企业,为扶贫开发、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案的执行和解,缓解了该公司的资金压力,使其能够顺利复工复产。

法官说法: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经自愿、平等协商,就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主体、期限、方式、内容等达成的协议,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本案能顺利执结在于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和解,一是有利于实现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增进理解和内容灵活、方便,便于履行,能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有利于减少强制措施的实施,节约司法资源;三是有利于通过司法行为使部分企业或个人得到“放水养鱼”的机会,促使他们恢复履行能力,为社会和企业本身利益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四是有利于减轻法院大量执行案件的压力,增强法院依法、公正、高效执行的能力,增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蒋先昧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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