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到嘉禾法院执行局申请结案
法治湖南网3月16日讯(通讯员 雷丰利)“疫情期间,没想到执行法官这么高效地为我行成功追回执行款,太感谢了!” 近日,桂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与其公司风险部负责人李某来到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司法 快捷高效”的锦旗送到嘉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平忠手中。
原告桂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某金融合同纠纷一案,经嘉禾法院审理,于2019年11月19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协议由杨某于2020年1月、4月、6月分三次偿还原告本金及逾期利息102756.32元。因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3月3日,桂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嘉禾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胡平忠受理该案后,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执行款,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行方式。一方面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了杨某的各类资产,并于3月6日成功冻结其财产账户。另一方面,胡平忠把被执行人杨某传唤至嘉禾法院执行局,耐心地对杨某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律的威慑下,杨某最终同意一次性给付剩余的所有案款9万余元。
3月12日,申请执行人桂阳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嘉禾法院执行局领取了9万余元的案款并递交了结案申请书。该案从立案至执结,仅用时9天,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赏。周某感叹地说:“我在金融部门工作几十年,到各级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成百上千,嘉禾法院承办此案是最快最好的一件,执行法官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疫情发生以来,嘉禾法院坚持“隔离不隔案、执行网上办”,执行干警坚守岗位职责,充分利用信息化成果,线上办案、线下服务齐发力,确保疫情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有力地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实现。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雷丰利
来源:法治湖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