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鸭牛羊的肉能吃,狗肉能不能吃?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不是人工饲养的就可以放心吃?
没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牛蛙会不会从餐桌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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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重浪。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并发布之后,迅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宅在家里的网民们,活跃在网络空间的“大街小巷”里热烈讨论,提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想法、问题、观点。在网络空间热火朝天的讨论,把一个现实的问题推到前台:要确保《决定》的有效落地实施,必须尽快让普通民众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法律条文,消除认识的盲区、误区。
徒法不能自行。法律的教育也是这个理。法律规定能够被普通民众遵守执行,至少要有三个环节:知晓、明白、认同。这三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关部门来推动,需要反复地、持之以恒地推动,需要普法、执法、司法的合力推动。
盲区要及时消除。虽然《决定》公布的消息乃至《决定》的全文,已在网上广为流传。但这是不是就代表民众广泛知晓、没有盲区了呢?并不是。在网络不发达的地区,或者接触网络较少的群众那里,就存在知晓的盲区。还有一些人,对消息只是一略而过,对《决定》的内容并不清楚,对《决定》中的约束性、禁止性要求也不了解,事实上也是盲区。这些盲区不扫除,就会成为问题的高发区域。扫除盲区,就要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用生动直观的图文、浅显易懂的语言去解读《决定》和相关配套法律规定的内容,消除理解的盲区。特别要加强基层偏远地区的普及力度,加强在农贸市场、餐馆等重点部位的宣传力度,消除地域的盲区。
误区更要及时消除。法律条文总是原则的、抽象的、凝练的,但现实情况是复杂具体的,民众在理解上难免有误区。具体执行中也难免有疑问、有误区。这些误区不及时澄清,就会成为《决定》落地的障碍。及时消除误区,权威应对要及时跟进,宣传教育要及时跟上。这对普法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普法教育不应是一成不变的,也不应是单向度的。应该及时关注广大民众特别是网民提出的问题、疑问,及时发现落地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难题,加强动态的研究,提供权威的解答,多开展针对性强、能够解决问题的宣传和引导。
法律要化为全民践行的执行力,必然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而普法释法首当其冲。《决定》的生效,就是一场新的普法释法战斗的发令枪、冲锋号。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郑博超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