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挺你,中国!" 以"零容忍"态度查办疫情防控失职渎职
2020-02-07 10:40:29 字号:

2月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对该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通报。经查,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对涉及3名厅级干部进行问责,其中专职副会长张钦被免职。

疫情防控阻击战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病毒传染性增强的新形势下,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无论是在医疗物资接收拨付,群众生活物资保障,救灾救援救济等特定款物分配,还是对确诊、疑似重点人群跟进、管控方面,都容不得有任何的疏忽大意,不容许有任何的失职渎职。也正因为此,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无不三令五申要求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严惩失职渎职离不开制度支撑。失职渎职的关键在“职”,作为一种客观的外在表现行为,既包括不履行职责,也包括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形式。从职责内容来讲,既有法定的管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岗位职责,也包括在法律、法规授权下,以委托、工作安排、行政命令等方式短期或临时从事的公务职责,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任务安排来说,基本涵盖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方方面面。

值得一提的是,刑法视野的失职渎职与党内法规、行政法规有所不同。渎职罪以单列一章的方式规定在刑法分则中,对犯罪构成要件有着严格标准,集中体现在对主体要件、损害结果及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要求上。而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对渎职失职追责门槛更低,只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就将依规依纪给予党纪处分、政务处分,这种区别也是由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执纪理念,以及强化对公职人员管理监督的要求所决定的。

可见,从纪法衔接方面来说,对失职渎职有着一系列的追责制度体系。而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以“零容忍”态度查办疫情防控失职渎职,不仅要有全覆盖的制度支撑,也需要强化新闻监督、舆论监督,查找发现问题线索并第一时间处理。新闻中相关责任人员,以及黄冈“一问三不知”等官员的及时查处,都离不开媒体监督的探访曝光、舆论监督的强力支持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及时跟进。

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更是一场与死神争分夺秒的较量,任何的渎职失职都可能意味着贻误战机,意味着群众切身利益受损。如何将“零容忍”态度查办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落到实处,不仅需要阳光这个最好的消毒剂,更有效贯通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也需要加大惩处的力度,提升发现处置的速度,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黄磊

来源:正义网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