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泉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5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8.2%的受访者坦言现在中小学老师不敢严管学生的情况普遍。受访家长最认可的教育惩戒方式是点名批评,最反感的是言语侮辱。74.3%的受访中小学生家长支持学校引入教育惩戒制度。
七成学生家长支持学校引入教育惩戒制度,这个比例看似支持者占了多数,但仔细分析起来,这样的结果并不令人乐观,毕竟还有近三成的受访学生家长不愿意孩子受到教师的惩戒。事实上,反对教师惩戒的家长在现实中并不少见,教育惩戒依然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我国传统中,教书先生必是一手拿书,一手拿戒尺,这说明惩戒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惩戒就没有教育。但为什么现在会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受教育,却不希望孩子受惩戒呢?这其中有家长对孩子过度溺爱的原因,也有家长对学校和教师不信任的原因。面对教育惩戒困境,法律再次成为破解之道。
不久前,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对教育惩戒进行立法。对学生家长来说,对学生进行惩戒将是有法可依的合法教育方式。而对学校和教师来讲,这也意味着对教师惩戒行为的规范,违反青少年成长规律、违背教育理念的惩戒方式将被依法禁止,对学生采用不合法的惩戒方式不仅要面临家长的质疑,还可能会受到法律的追责。
立法规范教育惩戒体现的是法治的真义。一方面,法治必须让教育回归常识。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跛脚的教育,但不知从何时起,无论是家长还是教师的观念都已偏离了这一基本常识。对此,法治要推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为教育惩戒撑腰。其次,法治要为教育惩戒划定边界。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不是伤害,不能让惩戒超过必要的限度。所以,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惩戒必须坚持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四大原则,并严格规范了惩戒的方式,这样依法依规惩戒也能让反对惩戒的家长感到安心和放心。
不可否认,从有关调查结果来看,教育惩戒依然面临着现实的困境,但我们相信法律是破解困境的武器。
编辑:段宇翔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