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法院公开审理朱某柏等2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何伦波 曹春燕)12月5日,永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朱某柏等24名被告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出庭受审。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兴县法院审理规模最大、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群众共计两百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朱某柏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许某刚、刘某、朱某斌为重要成员,以被告人曹某平、廖某毅、曹某远、曾某超、朱某尾、龙某亮、谢某旺、曾某飞、李某峰、陈某为一般成员,经常纠结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三次以上犯罪活动,形成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2011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柏先后5次组织他人在酒店、茶楼、民房等地组织“三公”“通钱宝”等赌博抽头渔利,并安排被告人曾某飞等人为赌场望风打杂;被告人谢某旺、李某峰等发牌抽水;被告人朱某斌、陈某等放高利贷盈利。其中,2017年7月21日公安机关查获赌资共计67425元。赌场抽头渔利共计141200元。
2019年1月16日晚,被告人许某刚、曾某超、朱某明等人因到奶茶店欲参与他人打牌但被拒,许某刚等人将牌扔掉便离开现场。后许某刚等人为挽回面子遂纠集朱某尾等人拿了4把杀猪刀返回奶茶店将曹某清、朱某燕等人砍伤。经鉴定,曹某清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朱某燕的伤情为轻微伤。
2007年10月24日下午,被告人刘某与刘某柱(另案处理)在广州乘车返回永兴,因购票问题与大巴司机发生争执,刘某、刘某柱遂电话纠集曹某望、侯某龙(另案处理)等人准备报复。当车行至柏林镇工商所路段时,刘某以下车为由让司机停车,侯某龙持土铳截住车子,刘某等人持刀对司机实施殴打,致司机右手被砍伤,车窗玻璃被打烂,乘车人谭某眼睛受伤。
2018年8月13日4时许,朱某斌与王某江因赌债问题发生争执,朱某斌要王某江到酒店内谈被拒,便强行拉扯王某江上车,欲将其带至乡下拘禁,王某江不从,朱某斌等人便对其实施殴打,后王某江乘机逃脱。经鉴定,王某江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斌赔偿了王某江158000元,取得了王某江的谅解。
2013年3月8日,被告人刘某驾车搭载刘某勇、李某运、刘某兵等人来到甘肃省礼县被害人何某雄开设的赌场内看人打牌,何某雄因嫌刘某挡道引发口角,继而扭打在一起,随后刘某勇等人及被害人何某文等人也参与打架。期间,刘某勇用刀将何某雄、何某文两人刺伤,何某文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刘某等人驾车逃离现场。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与李某运、刘某兵共同赔偿了何某文家属255000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2015年5月至7月18日期间,被告人谢某旺与陈某军(另案处理)共同经营地下六合彩。多次接受曹某贵、许某菊、许某玲等人投注。其中,7月18日晚,两人接受地下六合彩投注共计2885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柏等18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聚众赌博,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许某刚等9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斌伙同刘某等5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人轻伤,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伙同李某运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谢某旺组织他人参加“地下六合彩赌博”,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被告人的系列行为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依法严惩。
鉴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法治湖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