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
法治湖南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蔡建勋)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推动全县集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汝城县司法局自12月1日起先后在绣衣坊社会、延寿社区及东溪社区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激发了全民学习宪法和法律的热情。
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活动邀请到卢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朱玲华女士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利用贴近群众生活的民间借贷案例,深入浅出,详细生动地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同时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汝城县司法局在此次活动中发放宣传册600余本,悬挂宪法横幅2条,分发宪法修正案手册830册。为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并耐心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社区形成人人贯彻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法律氛围,获得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汝城县司法局将联合全县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进车站及进宾馆活动,再掀“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热潮。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法治湖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