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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个人信息高发领域要多重打击
2019-11-21 09:28:51 字号:

冯海宁

除市场监管部门对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外,其他有关方面也应该从各自角度加入到打击这类违法行为的行列中,以形成共治的局面。

11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19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1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显而易见,这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上述数据就是证明。此次查办的上千件案件,既给违法者以惩戒,也给其他人以警示,同时对广大消费者有提醒、保护等积极作用。

个人信息关系到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任何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都是涉及个人安全的大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完善相关法律还是开展打击行动,都是应有之义。如今,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陆续实施,让市场监管者在打击违法行为时更有底气。

而市场监管者此次专项执法行动还有其他收获:发现了房产租售、装饰装修等三个领域的违法行为高发,这为下一步治理明确了重点。另外,还发现这类案件主要呈现三大特点:多发性、隐蔽性、取证难度大,这有利于总结经验完善治理措施。

笔者以为,除市场监管部门对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外,其他有关方面也应该从各自角度加入到打击这类违法行为的行列中,以形成共治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增强震慑力,对相关行业企业产生倒逼效应,让消费者个人信息真正回归到安全状态。

譬如,行业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应当加入治理行列,尤其是违法高发领域。如今,每个行业都有不少网站或者App,这些平台收集、管理、使用个人信息是否规范,不仅关乎消费者信息安全,还关系到行业规范和形象。因此,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行业协会也要加强行业自律,防止“害群之马”的违法行为损害行业秩序和行业形象。

再如,受害消费者及消协组织也应拿起法律武器。消费者无疑是这类违法行为的受害者,但不少消费者对个人信息被违法采集、使用的情况往往不知情,致使无从维权。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公开相关案件信息,包括涉案企业和平台信息,如此一来,不仅便于消费者判断自己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继而决定是否收集证据依法维权,也便于消协依据法律授权,对损害非特定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平台提起公益诉讼,从而助力打击侵权行为。

当然,打击侵害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还需进一步完善法律。虽然我国目前已有几十部法律法规涉及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日益完善,但相关法律规定分散,个人信息保护仍不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仍需尽快出台。另外,还需要借鉴国外经验完善立法。

此外,行政治理与司法治理还需进一步无缝衔接。我们要意识到,此次专项行动成果,既是一种治理成绩,也暴露出此类违法行为的猖獗。这显然不是一个部门能有效遏制的,需要多种治理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应对。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冯海宁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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