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8日讯(见习记者 黄柳英 通讯员 钟伟锋 何星辉)11月15日,新田县陶岭镇楼下村郑三仔在该县纪委监委的帮助下,拿回帮他人垫付修路款的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在信访人意见登记表上写下了“满意”两字。
2016年5月,郑三仔申请了危房改造。按照正常的审批流程,在房屋改造验收后便可领到补助金。可郑三仔上访表示,3年了仍然没领到这笔钱。今年8月份,新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到交办件后,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调出郑三仔银行账户流水信息,显示钱已于2017年10月20日打入了他的社保卡。通过电话核实和走访相关人员,原来,郑三仔4兄弟和叔叔郑建民住在交通不便的“顶仔山”上,经协商决定,由郑建民出资2万元,郑家另外3兄弟各出1万元修路。由于3兄弟在外打工,修路款一直未给郑建民,郑建民便在郑三仔同意下取出2万元“危改金”垫付修路款。“我3兄弟一直没还那2万元,于是我上访说没领到钱,是想通过有关部门把钱要回来。”日前,在调查组的见证下,3兄弟将2万元还给了郑三仔。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包调查、包处理、包教育转化、包息访息诉、包稳定的“五包”责任制,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6件,已办结53件,办结率为80.3%,群众满意度达100%。
编辑:段宇翔
作者:黄柳英 钟伟锋 何星辉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