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中国之治”进一步擦亮“中国之制”
——四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湖南日报评论员
站在新时代的起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我国制度和治理体系需要坚持和完善的13个方面,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谋划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
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这些年来,“放管服”改革在各地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切实成效;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企业家送上了干事创业“定心丸”;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一项项制度法规从“纸上”落到“地上”、走进“心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中国之治”赢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我们从来不认为现有制度已经尽善尽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决定》提出,“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让“中国之治”进一步擦亮“中国之制”,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任重道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次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很多都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空白点和薄弱点,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
例如,与我们在经济建设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相比,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等领域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迫切需要补齐制度短板,做好顶层设计。《决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从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到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决定》对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民生保障之网作出部署安排,彰显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方面,《决定》鲜明提出,必须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并从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有许多创新的制度设计和治理要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优势必须体现在治理效能上。《决定》突出强调了强化制度意识、提高治理能力的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社会生活的全领域、全过程,坚决杜绝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要求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编辑:沈培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