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志阳
我叫马志阳,是湖南长沙市白沙井岭清真寺的一名教长,作为新时代的教职人员,如何在生活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以及引领广大信教群众在生活中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们都知道:一个国家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要学法,在学法的基础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在日常生活中,作为教长,是信教群众的榜样,我们的一言一行对信教群众在生活中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我们都会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工作中、生活中要遵纪守法。我们白沙井岭清真寺,好似一个流动窗口,每天有南来北往及一带一路沿线几十个国家的穆斯林来寺过宗教生活,我们积极引导他们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在《宗教事务条例》的许可中举行正常的宗教活动,对于一些非法传教、非法的宗教活动坚决抵制。我们深深地知道: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因此,我经常和信教群众说:“作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懂得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那就是我们生活中任何事情都要依法依规,这既体现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信仰对我们道德的要求,只有每一位公民都遵纪守法,社会才能和谐,家庭才会和睦,生活才会幸福,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经济社会才能平稳发展。”因此,遵纪守法对每一位公民来说十分重要。
在工作中,我会经常以守法、用法来严格要求,特别在处理一些矛盾纠纷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来流动人员的一些违法事件,可能有些人在平时生活中对一些小的不良行为或影响不大的违法行为不当一回事,发生矛盾时就会过激或情绪不稳定,这时我会耐心地对他们进行普法知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从而化解这些矛盾纠纷,避免造成大的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给我深刻印象的是:2016年,我们回族同胞在雨花区石马铺有一块墓地因政府城市规划需要整体外迁,其中有六百多座回墓要迁移,我们清真寺接到这个任务后,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一是宣传党的法律法规,让回族群众都能理解;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合理合法地外迁这些回墓;这时,有一些人就私下找到我说:“马阿訇,我们在外迁这些墓穴时,就多报一些数目,可以多挣几十万元,反正有好多的人都这样做,反正是政府的钱,不拿白不拿。”我一听,就严肃地对这些人说:“绝对不行,这是严重违法行为,再则,作为我们有信仰的人,违反法律、违背道德、不合法的钱,哪怕再多,也不能要。况且,这些钱都是国家的财产,我们爱国爱教,就是要严格遵纪守法,绝不能损公肥私。”经过我的一番教育、劝说,他们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惭愧地对我说:“阿訇,谢谢你的提醒和教育,要不我们能触犯了法律,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以后我们一定会注意,时刻像你阿訇一样,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做一名爱国爱教、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是的,遵纪守法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幸福生活的根本,俗话说:“风筝如果没有牵线的约束,也就会坠落于大地,人们如果没有各种法律制约,也就会进入牢狱。”所以说我们每个人一定要老老实实做人,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遵纪守法、提升道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幸福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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