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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在湖南落地生根
2019-11-05 11:26:36 字号:

“独唱”变“大合唱” “软任务”成“硬指标”

“谁执法谁普法”在湖南落地生根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罗霞 通讯员 王惺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七五”普法的一个鲜明特点。作为全国创新实践先行者,湖南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以敢为人先的精神扎实推进,实现司法行政部门“独唱”向全省各级机关“大合唱”的转变,构建起“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社会大普法格局。

“谁执法谁普法”的“谁”是谁?向谁普法?普什么法?对依法治国工作有何作用?我省“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情况如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

(“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组第一检查组在湖南路桥集团现场查看普法橱窗。)

普法理念的重大变革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信仰的必然要求。” 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范运田在参加2018年度省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责评议活动时说。

以“五年规划”的形式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是我国法治历史上的一大创举。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把法律交给人民”,1986年正式启动“一五”普法规划。彼时,全国仅十余部法律。

截至2018年,全国现行法律260余部、行政法律757部、地方性法规1.2万部。普法工作也进行到“七五”普法。这期间该项任务均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组织实施。

随着国家法治不断进步,普法工作面临巨大任务和挑战。“六五”普法规划首次明确提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各行业承担起普法的任务和责任,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普法责任由原来一个部门组织实施普法,变成所有国家机关均有普法责任。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主体和理念发生全面重大变革。

2015年12月,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制作普法任务清单,明确各部门相应普法责任。

2017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从中央层面强调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制度。

随后,我省进一步修改完善考评办法,建立健全了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构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媒体公益普法等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谁执法谁普法”的不断扩充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基础,三者共同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三根支柱。

要建成法治社会,就得在全社会培育、树立法治意识,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谁执法谁普法”的最大意义便是在于落实全民守法。

如何理解“谁执法谁普法”中的“谁”,向谁普法?普什么法?这对落实普法责任至关重要。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熊元丰告诉记者,国家机关既然有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就有责任和义务把执法依据、程序、事项让老百姓知道。

按行政执法观念去理解“谁执法谁普法”,如妇联、团省委、总工会、侨联等部门确实没有执法权。有些部门可能会问,“本部门没有执法事项可不可以普法”?

司法部原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在答记者问时,曾提出“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全民普法。”从服务角度来说,是法律赋予了服务职能,仍然是依法履行国家职责的部门,应把本部门、本行业相关职能定位、法律依据等告知其管理和服务对象。

随后,司法部提出“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外延不断延伸。各部门、各行业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真正形成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相关负责人介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向“谁”普法应分成3个层次。首先是系统内的普法,如明确的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其次是执法、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普法,这也是普法重点,如妇联组织在收到家暴求助时,应告知求助对象《反家暴法》和相关法律知识。最后是社会层面的普法,注重常识性普法。

各级层层压实普法责任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在我省开展已近4年,目前落实情况如何?

“总的来说,省直各机关立足部门行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部署,健全机制,创新手段,拓宽渠道,为全面实施全国和全省‘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作出了积极贡献。”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刘刚魁说,为确保制度落地,省司法厅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普法考核评估体系,在省市县3级层层压实普法责任,普法工作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普法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2018年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省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通知,对宪法学习宣传进行动员部署,全省各级普法讲师团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专题宣讲3000多场,还举行了厅级领导干部宪法学习考试、微信宪法学习有奖答题、手机宪法宣传短信推送等主题活动,全省上下不断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尊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高潮。

执法普法协同推进,法治宣传融入日常。各单位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集中投入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法过程中更加强调群众的参与感与获得感。结合重点中心工作开展富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如省总工会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省人社厅组织开展“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省自然资源厅连续多年举办“爱地球、看我的”系列活动,吸引近100万人士参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学习。

引入多元方式普法,宣传手段不断创新。各单位及时捕捉普法时机,将热点事件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组织省内主流媒体发挥行业优势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推出了《钟山说法》等有影响的法治宣传专题节目等。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模式和手段,在地铁、小区楼宇电梯位等地设置显示屏、电子梯牌等公益广告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段宇翔

作者:罗霞 王惺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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