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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扶贫项目13次收受他人财物 官员一审获刑3年
2019-09-10 08:54:25 字号:

“出卖”扶贫项目,13次收受他人财物

海南五指山市民宗局原局长黄英玲一审被判刑三年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今年52岁的黄英玲,2014年至2017年任海南省五指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扶贫公共工程、种苗采购等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3名商人财物13次共计40.8万元。2019年7月,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将黄英玲受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英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她“领悟”了权与钱的关系

2014年8月下旬,包工头杨某得到五指山市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要招投标的信息,便通过朋友找到了时任五指山市民宗局局长的黄英玲。杨某直截了当地说:“请黄局长放心,您要能帮我拿到工程,我感谢是一定的。”

几天后,黄英玲通过一番精心运作,杨某挂靠的广东省某建筑工程总公司分别中标五指山市南圣镇什贺新村道路硬化工程、毛阳镇什益村委会金益农场道路建设工程。杨某为表示感谢,2014年8月,在黄英玲家楼下,送给黄英玲2万元,黄英玲均当场收下。这是黄英玲任民宗局局长后收的第一笔好处费。就是这第一笔贿款,让黄英玲大开眼界,从此她“领悟”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这年12月,杨某又送了黄英玲3万元。

2015年5月的一天,黄英玲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杨某索要3万元。为维系好与黄英玲的关系以便日后在工程项目上继续得到黄英玲的关照,杨某让黄英玲到五指山某商行老板处拿了3万元。没过多久,黄英玲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杨某要了2万元。

据案卷材料记载:2016年6月的一天,杨某得知黄英玲在海口出差,约黄英玲在海口市一大酒店一楼咖啡厅喝茶。席间,送给黄英玲2万元,并希望能承包五指山市民宗局主管的毛阳镇唐干村、番阳镇加艾三村(牙曼村)两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程。

事成后,为感谢黄英玲在承揽上述工程项目时提供的帮助,2016年7月,杨某又进贡了黄英玲5万元。这些钱都被黄英玲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直到2016年10月,黄英玲得知自己将调离五指山市民宗局后,便要求杨某为她结清在某商行赊账消费的个人欠款2.4万元。为感谢黄英玲在多个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提供的帮助,杨某又在海口市一家酒店送给黄英玲3万元。至此,黄英玲非法收受杨某贿赂款共计15万元、索贿7.4万元。

送钱就能拿到扶贫工程项目

2015年8月间,黄英玲经常跟刘老板一起吃饭。她有意无意地透露不久要出差,正打算承揽五指山市民宗局毛道乡毛卓村委会毛农排水沟建设项目的刘老板,立马嗅到了机会。几天后,他找到黄英玲,送上1万元,黄英玲毫不迟疑地笑纳了。那个刘老板后来如愿承揽了毛道乡毛卓村委会毛农排水沟建设项目。

老板送了钱,就能如愿拿到扶贫工程项目,并且结算时不会被故意挑刺刁难,这是黄英玲权钱交易的“潜规则”。2016年8月,刘老板约黄英玲在五指山市一家饭店吃饭。饭后,刘老板又送给黄英玲2万元“零花钱”,并表示希望能够继续承包市民宗局的工程建筑项目。

2016年10月,在黄英玲的关照下,刘老板陆续顺利承建了毛道乡野山猪饲养点设施、什守村小组经济路、毛农村小组基础设施三个扶贫工程建设项目。为感谢黄英玲在工程招投标及款项拨付方面提供的帮助,2016年底的一天,刘老板将一个装有5万元的茶叶盒通过他人转交给黄英玲。

黄英玲调任五指山市妇联主席,刘老板紧随其后。2017年6月,刘老板很快承建了五指山市妇联的儿童之家项目。为了感谢黄英玲在工程建设款项拨付中提供的帮助,2017年底的一天,刘老板约黄英玲、陈某在五指山市南圣镇一家农家乐吃饭。饭后,刘老板通过陈某将一个装有5万元的塑料袋转交给黄英玲,黄英玲当场收下。

据统计,自从黄英玲结识了刘老板,她先后收受刘老板的贿赂款共计13万元。

任性用权导致扶贫野猪苗病亡

“黄局长,听说咱民宗局有个野猪采购的项目,我有兴趣做,您看可以吗?”2016年5月,商人林某来到时任五指山市民宗局局长黄英玲的办公室。“这个项目给你做可以,不过……到时候你得多送几头猪给我的朋友。”林某满口答应,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不久,该项目招投标程序启动,就在五指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向市民宗局随机推荐一家招投标代理公司后,听到风声的林某追到了黄英玲的办公室,提出更换招投标代理公司的“想法”。“这好说,我叫人换一下招投标代理公司就是了。”黄英玲一口答应下来。此时的黄英玲任性地认为,决定用哪家招投标代理公司,完全是她这个局长的“权力”。

拿到项目后,林某按照事先的约定,从邻县购买了45头野猪苗,黄英玲将这批猪苗送给她朋友开的农家乐。经鉴定,该批野猪苗价值5.4万元。

“民宗局扶贫的野猪苗带病死亡惨重,有的刚发第二天就死了,后来陆陆续续地死。”2018年6月,五指山市一个养殖户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五指山市民宗局发放的野猪苗存在质量问题。五指山市纪委监委立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初查。调查组发现,这批野猪苗并非来自中标的本地养猪场,而是从岛外拉回来的。

签合同和实地考察的都是海南本地的养猪场,为何却要从省外购猪呢?原来,林某只是借用海南本地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投标,再从进货价更低的岛外某猪场购买了这批野猪苗。由于运输路途遥远,加上岛外专业化的养猪场与本地群众的饲养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很多野猪苗陆续死亡。

得知组织正在调查此事,黄英玲惊出一身冷汗,交代民宗局的工作人员不要把她私换招投标代理公司的事说出去。然而,黄英玲哪里晓得,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此案再次告诫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变成商品。无论谁从事了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其结果都注定会失败。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江舟 江浩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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