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纪委发布消息称,经省委批准,决定于2019年8月6日起全省统一撤销各级廉政账户。据统计,在2018年年底之前,至少有广东、福建、四川、新疆、贵州、湖北等18个省份撤销了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缩影。早在2000年初,在浙江省宁波原市委书记许运鸿等多名领导干部因腐败被查处后,宁波在全国率先开创了“581”(谐音“我不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专用账户,旨在让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上交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自身廉洁自律,挽救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党员干部。此后,这一探索作为反腐倡廉的创新之举,在其他地方也得到效仿。
实践证明,廉政账户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其弊端也随着制度运行逐渐显现:有的党员干部对送礼者不劝阻、不说服,收礼后转身交到廉政账户,博取廉洁名声;有的收多交少,表面廉洁实则贪腐;有的闻听纪委在查自己,抢着向廉政账户交钱交物以图掩盖真相、逃避纪法追究……不少案例显示,廉政账户从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些人的“缓冲区”“避风港”,难以有效发挥正风反腐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中央纪委明确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列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的一类,各级纪委每逢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节点都要查处和通报一批违纪典型案例,警钟长鸣、狠刹收送节礼陋习,当面拒收礼品礼金、自觉抵制红包礼金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实际上,只要是自己真心不想收,就没有所谓“无法退回”“不便退回”的礼品礼金,即使当时没发现,事后只要发现也可以及时设法退回,或者上交组织、说清情况。
廉政账户的撤销,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现。由于廉政账户大多是匿名的,对上交礼品礼金党员干部的情况掌握得不够清晰,不宜作为一项长期执行的制度。在现阶段,更应提倡精准执纪执法,对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礼品礼金情况应予以精准登记,决不能“一交了之”,应根据上交金额多少区分是否构成违纪、违法甚至职务犯罪,精准施策、给予相应的纪法处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收、不及时退还违规礼品礼金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地陆续撤销廉政账户的做法,也向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在红包礼金问题上,没有“缓冲区”、没有“避风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者切莫心怀侥幸,企图钻空子,唯有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坚决说“不”、如实向组织交代清楚问题才是正确的选择。(姜洁)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