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走家串户、广纳民意,让法律法规接地气、合民意;他们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们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们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们,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红网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故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图为晏军工作照。
红网时刻 记者 邬璐明 通讯员 谢春明 长沙报道
在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有一位深受同事称赞、群众信赖的法律工作者——晏军。他十六年如一日忠诚地守望并彰显法律的尊严,站在风口浪尖上为民服务,在参与法律援助时匡扶正义,在执业中实现人生价值。
“在倡导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从事律师职业是幸福的,我们应该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不断提升自己,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实现一名专业律师的职业价值”。晏军这样说。
以法为业以律为师是律师的执业准则
“以法律上的事实明辨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分清对错。”他言语质朴、却句句令人深思,一位专业律师的情怀跃然纸上。
精益求精是晏军法律工作的信条。在从业生涯中,他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执业十六年以来,晏军一直保持零投诉,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民事、非诉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绝大多数辩护观点、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他过硬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青睐,曾连续三年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称号。
2004年,他办理了被称为“2004年中国网络第一大案”的女教师黄X裸死案,被法制日报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并引发了我国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推动了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步。
晏军以其精湛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务经验,将其执业准则和人生信条落到了实处,在律师中起到了表率作用。平凡中彰显价值,坚守中守望司法公正,这就是他的真实写照。
为民请命参政议政是律师的天然基因
“为民请命,律师具有天然优势。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思维和技术,将民情、民请反映出来,直至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尽管平日工作繁忙,但为民代言、为民请命的职责晏军从未松懈。他总是以饱满的热情、强烈的责任感和突出的专业优势,积极主动为民服务,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责。
2016年,晏军在执业工作过程中,发现湘潭市有部分居民因各种历史原因无法办到房产证,这些“房产黑户”久而久之,必然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为了化解这一难题,他经过充分调研,结合自身法律知识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解决建议,得到了湘潭市委市政府采纳。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并承诺三年内基本解决上述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有大部分居民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房产证,《湘声报》对此事作了整版报道。
多年来,晏军作为湘潭市政协常委和农工民主党湘潭市委副主委,他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先后提出多项提案,得到湘潭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以落实,为地方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投身公益乐于援助是律师的美好情怀
晏军懂得感恩,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他个人资助多名贫困高中生考取了东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高校;他通过湘潭市希望工程基金促进会、湘潭市莲城志愿者协会资助多名贫困学生,并酝酿促成“赵在和基金会”成立,使扶贫助学的优良传统得以代代传承。
这么多年律师做下来,晏军始终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
晏军代理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成功申请了湘潭市的第一份人身保护令,其总结的成功经验受到省妇联充分肯定并被推荐到全国妇联作典型经验介绍,助推了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人身保护令制度的建立。他所带领的律所被湖南省政法委、省人社厅、省妇联联合授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他本人也被评为“湖南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晏军以初心当舵、以使命为灯,在新时代法律服务为人民的路上永不停歇。
编辑:段宇翔
作者:邬璐明 谢春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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