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就当前国情来说,社会保障制度设定,要兼顾考虑提高全民社保的参保水平,尤其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设立养老金个人延税账户,建立个人主导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将有助于破解“零工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所面临折困局。
“一天两起事故,半年五人死亡”,上海市交警总队公布的数据背后,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相应保障,事故发生后,骑手特别是“零工”骑手的维权困难重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查看外卖骑手交通事故案件时,事故中外卖骑手负责的占大多数;在案件审理时,赔付伤者的主体往往互相推诿;判决结果中,外卖骑手本人赔付、保险公司赔付、派遣公司等赔付的情况都存在(7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新时代分享经济发展势头日益迅猛,依托网络平台参与分享经济的灵活就业者创造的“零工经济”让人们的生活日益便利。外卖送餐员、共享单车、“潮汐工”、滴滴司机……这些就业群体工作相对自由,但如何获得与自己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相匹配的社会保障是亟待解决的问题。虽说,目前我国养老保险覆盖率已超过90%,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还有约一亿人尚未纳入社保体系。这一亿人主要是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他们就业形式灵活且收入较低,如果游离于社保体系之外,则意味着,他们将来老了以后,可能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覆盖率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指标之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新经济带来的就业新业态,正对现行社保制度改革提出新的挑战。怎样让所有劳动者都能够参加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是老有所养面临的一道难题。一方面,“零工经济”带来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既有效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和灵活性,也对已有的劳动、用工、就业、培训、社保等政策和体制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保体系提出了巨大挑战;另一方面,新的就业形态下,对非正规就业、新就业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更加松散,收入水平不易跟踪,不同地区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和实施也存在差异,而“零工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就业和工作普遍具有灵活性和流动性,如果在不同地区间更换或者从事工作,权益保障的难度会进一步加大。
“互联网+”时代,社保对新业态从业者来说,不该是奢侈品,而应是必需品。目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等一般都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对雇工和雇主都会有一定的要求,有的还需要按照劳动者收入水平进行缴费。这对“零工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势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因此,有必要把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的零工合法权益在法律层面加以落实,将“零工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社会保障写进劳动法,让他们在面临劳动纠纷时能够进行清晰的身份认定。
一方面,要适当调整我国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引入多元安排,打破用人单位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参与渠道,增加劳动者直接参与社会保障的模式;另一方面,灵活就业的零工可按照城镇职工灵活就业规则制订社会保障政策,不必恪守城镇职工保险准则。劳动主管部门可以试行社会保障险种项目制,对不同行业和工种设置不同的社保参与途径。就当前国情来说,社会保障制度设定,要兼顾考虑提高全民社保的参保水平,尤其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设立养老金个人延税账户,建立个人主导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将有助于破解“零工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所面临折困局。
编辑:邬璐明-法治网
作者:吴学安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