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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公共法律服务篇丨刘宁益:让弱势群体沐浴公平正义的阳光
2019-07-12 11:05:49 字号:

【编者按】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走家串户、广纳民意,让法律法规接地气、合民意;他们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们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们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们,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红网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故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图为长沙市岳麓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宁益

受援群众为刘宁益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红网时刻记者 陈瑜 通讯员 谢春明 长沙报道

法律援助工作就是让最弱势最被忽视的底层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长沙市岳麓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宁益就是这样一位撒播阳光、传递希望的法律援助人。作为岳麓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第一任负责人,多年来,他无怨无悔、兢兢业业、真情付出,坚持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筑梦圆梦,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

应援尽援 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到今年,刘宁益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有18年了。多年来,刘宁益始终坚持每天学习,发挥专业优势,把落实上级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献策,推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两年前,在审批工作中,刘宁益发现岳麓区紧邻国家高新开发区,存在着“三多”即劳动密集型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资纠纷多的特点,为加强劳资纠纷及弱势群体案件援助力度,他向上级请示,为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结合岳麓区实际,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将经济困难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2.5倍,把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侵权赔偿直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他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区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形成了良好的氛围。

精准帮扶 为困难群众保驾护航

为了做好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岳麓区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2017年5月的一天,一位精神病患者袁某为房屋维权的事情前来寻求法律援助。袁某的祖父母生有三个子女,自建一栋房屋。因袁某父亲英年早逝,祖父母去世前分别立下书面遗嘱,财产归小孙袁某所有或用于给袁某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但此房一直由袁某的二姑姑和其女用于出租获利自用。2008年曾为此事以袁某母亲的名义起诉,以失败告终。二姑姑去世后,她的子女将此房作为母亲的遗产要求继承。

得知情况后,刘宁益仔细调查取证,冷静分析,寻找案件疑点难点,最终发现袁某二姑姑的子女提供的公证书上有瑕疵。在刘宁益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以公证书不成立,所涉房产非遗产等种种观点而胜诉,一个长达13年的残疾人房屋维权案就这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对于刘宁益,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他始终以超强的业务能力,无私的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的素养,砺砥前行,行走在为弱势群体服务的路上。

砥砺前行 担当岳麓区法律援助事业的“开拓者”

刘宁益在工作上有思路、有办法,思考问题能主动进行深入分析,解决问题锲而不舍、百折不挠,开拓了岳麓区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在刘宁益的推动下,岳麓区构筑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并在妇联、残联、工会、团委、法院等单位和岳麓区高校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创建“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行“点援式”服务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此外,刘宁益利用岳麓区高校法律资源丰富的特点,注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区1194个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投入使用。群众要寻求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或法律援助初审等,走出家门15分钟内就能找到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寻求帮助。

十八年来,刘宁益带领中心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挽回各种经济损失11.4亿余元,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咨询3万余人次,受理指派案件6002件,其中受援人中残疾人456人、老年人532人、未成年人1722人、农民工1440人、妇女1852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了受援群众的高度肯定。刘宁益因此先后2次获评湖南省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连续8年获评长沙市优秀律师“办案能手”,连续5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等。

编辑:段宇翔

作者:陈瑜 谢春明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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