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关春一行在常德实地考察
在益阳实地考察南洞庭湖
7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关春率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赴常德、益阳开展洞庭湖保护立法调研。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是湖南“通江达海”的主通道,是融入长江经济带的主接口,被喻为湖南的“母亲湖”。千百年来,洞庭湖庇护滋养着万千生灵,人们在此休养生息,而现在,洞庭湖却“小了、累了、病了”。长江入湖水量减少、出流加快,导致枯水期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湖区一个时期高强度无序开发导致水环境容量下降、环境承载力逼近上限。环湖的造纸、石化、纺织印染等行业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垸内天然水网联系被阻隔等导致入湖污染负荷大、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水生态问题凸显。
加快建设“大美洞庭”是湖南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关键节点,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心工程。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赴岳阳市考察长江经济带发展情况,对加强洞庭湖环境治理作出明确指示,勉励湖南再接再厉,“守护好一江碧水”。
洞庭湖保护和治理,涉及到30多部法律法规,但现有法规规章存在规定分散、碎片化,系统性、针对性不强;规定交叉重叠,矛盾冲突;没有一部专门规范洞庭湖流域保护、治理、利用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等问题,法治保障落后。
2018年9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针对过往工作中存在的沉疴宿疾,决定出台洞庭湖保护条例,为保护、管理和利用洞庭湖提供专门法制支持。
黄关春一行在常德实地考察西洞庭湖、湿地公园、沅水入湖口
黄关春一行在益阳现场了解洞庭湖保护治理情况
立法调研中,黄关春一行前往洞庭湖实地察看,现场了解洞庭湖保护治理情况,并就洞庭湖保护立法展开交流,着重就条例草案的具体条文征求了常德和益阳等市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悉,此次立法调研结束后,省人大财经委将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听取对条例草案条文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旨在制定出一部能够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洞庭湖保护条例,为生态强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文富恒,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编辑:段宇翔
作者:周洁
来源:湖南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