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众筹风生水起。与助贫济困、助人为乐相伴而来的,是一些不良现象深深刺痛人们的善意。无论是此前的“罗一笑你站住”,还是“网络主播给孩子脸上抹泥骗捐”,或者是“一块钱购买小朋友的画”,再到最近的“相声演员吴鹤臣百万众筹”,都是网络众筹衍生出的“众丑”。
贫困是相对的,不同地区、不同时代、不同阶层的人对贫穷有不同的认识和感知。“有车有房”不代表不贫困,“无车无房”亦不等同需要救助。但凡求助人诚心介绍突发情况、如实说明自身经济情况、未来花销等,便不会伤害公众的善心,毕竟在信息对等的情况下,任何善心都是自愿的。问题在于,一旦失去了制度约束,网络众筹平台便极易成为一些人钻空子的地方,借助人们的善意来“骗捐”以获得不应有的善款。“骗捐”不仅消耗着公众的善意,引发公众对于施善的“众愁”,还会激发严重的信任危机,影响诚信社会、诚信国家的建设。从这一角度而言,要强化网络众筹的机制建设,莫让众筹变成“众仇”。
健全贫困认定机制,规范网络众筹发起。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精准脱贫”理念引导下,“精准识别”已经比较规范。网络众筹平台与有关方面要建立合作,当民众遇到突发情况需要发起网络众筹时,可请扶贫工作队或当地民政部门人员前往现场对众筹发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身边的核实,对众筹的发起进行规范,避免一些人弄虚作假。毕竟,按照目前的社会理解,众筹是穷尽己力、山穷水尽之后的无奈之举,而并非消费善意的投机之道。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网络众筹审核。不可否认,就目前的情况,收入、存款、房产、车辆等相关能证明公众经济状况的信息,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存在于不同的信息平台,对于众筹平台而言的确存在客观上的审核难度。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公益组织、网络众筹平台联合建立起一套信息共享机制,根据众筹发起者的不同状况、不同诉求,分门别类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和核定,切不可为了便利而失去了真实。要以各司其职、多方联动、便捷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公众的善意不被过度消费。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打击网络众筹骗局。从前期的“众筹风波”来看,对一些“众筹骗局”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大,尚未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要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对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而忽视了社会责任的网络众筹平台进行严厉处理,提高网络众筹平台的准入门槛;对有意隐瞒个人财产信息的“骗捐者”,不仅要叫停众筹、追回善款,更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使之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处处受限。
如同“老了跌倒了扶不扶,他人落水了救不救”一样,面对“他人受困帮不帮”的网络众筹,亦需要有效制度的护航。正所谓,没有任何一点善念可以被辜负,没有任何一笔善款可以被挥霍。切不可任由众筹乱象肆意发展,耗尽人们最后的善意。唯有在制度的保障下,我们才更加敢于施善、乐于施善,在施善中让众筹变成人们爱心的重酬。
文/沈林
编辑:田德政
作者:沈林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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