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入场刚一年,就要涨50%物业费
业主:不符合法定程序 律师:涨价应经业主大会同意
位于长沙市五一商圈芙蓉区范围内的英尚国际酒店公馆小区引进新的物业公司时,物业费标准是1.6元每平方米。但是新物业公司刚进场一年,就要将物业费从1.6元提高到2.4元。对此,部分业主认为,“在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和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擅自上调物业费,不符合法定程序。”
业主
未经业主讨论,物业费说涨就涨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初,英尚国际酒店公馆小区业委会经过多数业主的同意,通过招标的方式,引进了新的物业公司,同时签订了合同。然而,新物业公司进场还不到一年时间,就向业主提出了涨价的要求,将物业费从原来的1.6元涨到2.4元。
“如果物业服务得好,我们业主认可,适当涨点物业费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一涨就是50%,这也涨得太多了,而且这事也没有经过业主讨论呢,好多业主都不知道,物业说涨就涨了。”英尚国际酒店公馆小区一位业主坦言。
小区住户刘女士对记者说,曾经有业主对物业公司涨价提出质疑,结果在小区群里遭人围攻,还有业主被踢出了群。
小区一名原业委会成员证实了上述说法。这名原业委会成员告诉记者,小区物业在公共场所的收入,如电梯广告和大堂租金等,也没有进行公示。该成员还说,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现在全被物业公司掌控,具体收入多少,去向如何,从来没公布过关键性的资料。
物业
业委会决定的事,他们都有公示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采访。对业主投诉一事,物业公司主管胡女士予以否认,“目前还没有业主向我们投诉,小区很和谐,我们也在尽心尽力做好工作。”
“肯定不是业主投诉。”胡女士委屈地说,一年时间内,他们投入了不少资金对楼栋进行维修、粉刷、翻新,装了360度无死角的监控系统,环境也得到极大的改善,“这些变化业主都是看得到的。”
胡女士认为,物业费涨价也是经过小区业委会投票同意的,都有严格的程序。 针对多名业主提出,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涨50%的物业费这一问题,胡女士说:“那是甲方(以前的业委会)的问题。”胡女士又进一步解释,业主委员会决定的事,他们都有公示,在大堂张贴了相关内容。
“别人进行了告知义务,你不关注,那也没办法。”胡女士说,小区所有公共收入都进行了充分公示,“业主如有疑问,欢迎到现场来查看。 ”
律师
物业费涨价
应经业主大会通过
湖南江海洋律师事务所李晓龙律师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收费标准,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他解释,根据我国《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对该类事项决定,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一般可以由业委会牵头,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共同表决。
此外,《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也有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需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相关资料,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
■记者 李成辉
编辑:段宇翔
作者:李成辉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