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两会系列评
秦平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中提到一些著名的司法案例,为读懂报告做了最佳的诠释。其中张文中案作为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入选报告第一案。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既是一个政治话题,也是一个法治话题。如何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线,确保民营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无疑是当代司法机关不能回避的时代之问。
早在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此拉开了司法机关涉产权错案纠正工作的大幕。
《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对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同时,要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有罪推定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不可否认,涉产权错案纠正面临重重困难。很多案件时间跨度大,影响面广,法律问题复杂,特别是涉及到财产返还和赔偿的问题,更是难上加难。
在辽宁北鹏公司案中,辽宁省公安厅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成了案件最大的难点,涉案公安厅与北鹏公司负责人反复协商未果,最后案件诉至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亲任审判长,最终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当事双方就扣押2000万元及其损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由辽宁省公安厅返还北鹏公司20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损失83万元。
司法机关本着法律至上、人民至上的精神,迎难而上,以逆水行舟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一一啃下涉产权错案纠正的硬骨头。2018年,最高法分两批发布了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指导司法机关依法判案。其中,备受关注的物美集团张文中案改判,成为一系列涉产权错案纠正工作中的标志性案例。2018年5月31日,最高法依法改判张文中、张伟春无罪,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同时,判决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张文中面对记者的镜头说,相信正义是会来的。
张文中案给司法机关带来深刻的启示,决不能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决不能将民事责任转化为刑事责任,决不能因为一些小的瑕疵和不规范的行为而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于死地,要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护身符。
张文中案审结后不久,顾雏军案也进入了再审程序,这个案件相比张文中案,吸引了更多舆论的关注。3月12日中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部长通道”上接受采访时说,“最高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纠正冤错案件”。我们相信,司法机关会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要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如同拂面的春风,带来了民营企业的春天,而司法机关依法纠正错案,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则是这个春天里最动人的风景。
(责任编辑:冀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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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宇翔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