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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桂东县司法局:践行法援惠民生 谱写法治新篇章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徐箐梓 2021-04-28 15: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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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郴州桂东县司法局秉承服务民生、司法为民理念,大力打造“温暖法援”桂东品牌,2018年法律援助工作亮相CCTV12社会与法频道“两会特别节目”——《中国法律援助在行动》。2020年,县局聚焦“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围绕服务农民工、助力复产复工、巩固脱贫成果三大重点,创新机制,聚集资源,多点发力,切实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活动期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接待法律咨询1760余人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26场次,参与调解纠纷76起,开展法律讲座12次,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从“增量”到“提质”的显著成效,为深入推进法治桂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创机制”实现跨省维权,当好农民工“娘家人”

据统计,桂东县外出务工农民工有4万余人,其中在粤务工多达3万余人。为当好农民工的“娘家人”,充分保障农民工权益,桂东县司法局首创省际双向协作维权机制,于2020年8月设立农民工跨省维权站,主动对接县总工会整合法律援助资源,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省际双向维权协作机制。县司法局联合县总工会分别与湘粤两地的湖南又一村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天穗律师事务签订合作协议,在桂东县城和广州市分别设立农民工法律维权服务站,桂东籍在粤农民工可就近便捷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优质高效的法律维权服务,该举措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会组织的一项创举。截至目前,跨省维权站为农民工办理维权案件56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0多万元。如桂东县沙田镇郭中某在广州某公司务工期间意外死亡,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为死者家属讨回死亡赔偿金36万余元;在粤务工的桂东县农民工郭维某,通过设在广州市的法律维权服务站成功维权,讨回了拖欠的3个月工资。

“四诊法”聚力复产复工,当好各企业“护航人”

桂东县司法局主动对接县工商联,对全县328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整合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润三湘”志愿者对摸底情况进行仔细分析、科学研判、群策群力,确定了“四诊法”法律服务模式。

一是实行“问诊”上门。对4家因疫情造成停产停工的企业,县局组织律师积极研讨,主动联系企业业主,对就职工安置、账务处理等提出法律意见书。二是开展“义诊”服务。针对复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县局组织湖南沤源、又一村律师事务所和桂东县天鹰法律服务所共同撰写了近万字的《疫情之下企业法律文书模板汇编》,涉及薪酬调整、休假安排等十多项热点问题,确保疫情期间法律服务不断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实地走访了增口、大塘两大工业园区,送去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桂东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11月中旬,县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深入到齐齐服装厂、叮当动漫等8家规模较大的企业“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此外,应28家企业要求,法援工作人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两个服务小分队开展企业风险防范服务,共提交审查合同78件,提供修改建议36条,指导4个企业完善公司章程。三是举办“普诊”讲座。针对小微企业的共性法治需求,积极开展企业普遍需求的法治讲座,湖南沤源律师事务所胡建丰律师在工业园巡回开展的《控制中小企业劳动纠纷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主题法治讲座深受企业欢迎。四是拓宽“网诊”渠道。县局组织律师入驻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组建的全县中小微企业群,在微信群中实时解答企业的法律问题,及时推送企业风险防范相关法律法规。

“四结合”创新法治扶贫,当好贫困户“贴心人”

桂东县是典型的偏远落后贫困县,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县司法局与县委、县政府同频共振,主动担当,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思路,以“四个结合”打造法律援助互通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切实当好贫困群众的“贴心人,”进一步树牢了桂东“温暖法援”形象。

一是法律援助与村居法律顾问相结合。全县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发动贫困户参与贫困村的社会治理,通过建立一对多联系制度,一名律师联系不少于5个精准扶贫行政村,与扶贫村签订《律师精准扶贫“送法进村”免费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协议约定开展“一村一次村务法律‘体检’、一贫困农户一名法律顾问、一脱贫项目一个法律服务团队、一月一次矛盾排查化解、一季度一次法律讲座”为主导内容的“五个一”法律服务措施。目前,全县各贫困村均公示了村居法律顾问信息牌,组建了法律顾问微信群,16085户重点贫困户手中都有联系律师的名片。“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共组织律师进村入户28次,参与调解纠纷76起,开展法律讲座12次,为19个重点扶贫项目全程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85起。如白坪村重点扶贫户黄某交通事故致六级伤残,家中一贫如洗,肇事方拒绝任何赔偿,该村法律顾问陈俊志了解情况后引导黄某申请到了法律援助并主动承办该案,最终为黄某争取到了各类赔偿项目合计28.6万余元。

二是法律援助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县司法局通过开展“送法进圩场”“摆摊送法”,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网上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需求一站式服务等法援惠民措施予以大力宣传。通过与桂东县“周周演”文艺团队合作,到重点扶贫村举办巡回法制文艺表演。活动期间,共派发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余份,围裙、洗脸盆等宣传实物500余份,全县113个行政村均设立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极大方便了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

三是法律援助与“最多跑一次”改革相结合。依托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平台、及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县司法局不断拓宽援助渠道,将法援咨询服务提供到村组户,实现了“法律援助咨询不出村、法律援助初审不出乡镇”。法援中心不断优化援助流程,对农民工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和实行“半个工作日办结制”,将法定最长十九个工作日压缩为了半个工作日,即法援中心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指派整个流程,一般指派当日法援值班律师承办案件,群众跑一趟不但可以获批申请还能和承办律师完成会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只跑“一次”。

四是法律援助与群众信访相结合。法援制度和信访制度都是政府沟通群众的桥梁,也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渠道。不少信访群众本身就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县司法局将信访开辟成一个专门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法律援助窗口,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定期值班,为依法接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信访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信访与法律援助信息互通制度,确定信息联络员,及时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法律援助的信访人到法援窗口,最大限度发挥了法律援助的作用,有效抑制了矛盾纠纷升级,为基层维稳做出重大贡献,桂东县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全省“信访三无县”。

来源:湖南普法网

编辑:徐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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