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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司法局服务为民纪实:情关百姓唱和谐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2018-08-24 11: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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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杨秀柏在倾听群众诉求

凤凰县公证处为廖家桥安置房分配提供公证

凤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凤凰县司法局和县电视台联合举办《法治在身边》普法专栏

  法治湖南网8月21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正门口,警徽辉映闪耀;办公室,“监督牌”虎虎生威;大厅里,法律服务热情周到……

  让法律阳光普照,促社会和谐发展——这是凤凰县司法局在多年工作中摸索总结出来的创新性举措。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乘全县建设“法治凤凰县”的东风,执法为公、服务为民实现新跨越,先后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先进集体、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等多项荣誉。

  面对荣誉,凤凰县司法局局长田谋顺话语掷地有声:“我们将坚持‘政治建局、人才育局、文化兴局、公信强局’工作理念,让法律更好地近民、为民、亲民”!

  法律“近”民

  “法治苗歌情义浓,父老乡亲要听懂,遵纪守法不放松……”,这是阿雅普法宣传队在一年一度的“六月六”苗歌节演唱的曲目。开展“七五”普法以来,凤凰县将利用少数民族节日进行法治宣传纳入了“法律六进”活动,以苗歌苗舞为载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普法“文化大餐”送到全县大街小巷和田间地头。

  这是“法治凤凰县”建设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凤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考试,参考干部达4000余人次。县司法局每年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及部分企、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分期轮训;专题讲座不少于两次,聘请专家学者讲授新近出台的法律法规,普法由党员干部带头。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凤凰县结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送法下乡、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并通过微信、QQ等新途径宣传法治,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他们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以案释法等制度,让当事人通过生动案件了解法律法规和增强法律意识,力求普法全覆盖。

  为了建立长效机制,凤凰县雷打不动地推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义务机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作用,加强部门联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法律“为”民

  宽敞的大厅,清晰的流程,温馨的服务,若非门口“凤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牌子,还以为是进了城市会客厅。群众遇事找法,在凤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享受“五个一”接待服务,在服务态度、言行举止、接待接听等各个环节营造家庭式的亲情氛围,通过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群众满意度。

  凤凰县司法局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启动如法网凤凰县板块建设,为群众在网上提供快捷、专业、公益的法律服务,缓解了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理了56件法律援助案件。他们简化公证办理程序,相继开通了“电话预约”、“绿色通道”等举措优化公证服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公证事项72件。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凤凰县司法局借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自身服务意识,先进典型层出不穷。县社区矫正中心主任付理丽带病坚守;落潮井司法所所长田晓明扎根基层;龙周平、龙仕勇、吴正洪、麻勇等干警岗位奉献……激发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敢、比、超”热情,先后有20多人次受到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记功、嘉奖和表彰。

  法律“亲”民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近年来,凤凰县司法行政系统推动法律“亲”民工作创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怎样打通法律“亲”民“最后一公里”?全县范围内构建了以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主导,以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核心,以村(居)

  、社区、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道调解防护网;调解形式上,把治保、调解、信访结合起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健全了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乡镇每月一排查,村(居)每周一排查,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030件,调处成功1010件,调处率为100%,成功率为98%,做到了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

  凤凰县着力推进社区矫正,高标准建成了凤凰县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功能于一体,对于整合社区矫正资源、落实社区矫正任务、监管改造罪犯,防止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现实意义。与此同时,他们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定期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形势,相互配合联动,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层层推进,步步为营。凤凰县司法行政系统各基层所发挥“法律智囊团”纽带作用,通过座谈会、协调会及村民碰头会等形式,解决各村、各部门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落实律师参与重点矛盾信访接待日制度,常态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逐步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及信访诉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凤凰县司法局廖家桥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阿拉营司法所被授予“湖南省模范司法所”,水打田司法所被授予“湖南省先进司法所”;沱江镇人民调委会调解员麻勇同志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凤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龙周平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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