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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建立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宇翔 2018-06-01 1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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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保障能力不断增强……2013年劳教制度废止以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经历了极不平凡的五年,各地戒毒模式的探索亮点纷呈。

  尽管如此,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当前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较突出,在教育戒治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如:戒毒链条不够完整、方式方法不够科学、工作标准不够统一等。

图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座谈会。王建军摄

  日前,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以分期分区为基础、以专业中心为支撑、以科学戒治为核心、以衔接帮扶为延伸的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

  “过去,各地从实际出发探索戒毒模式,虽然各具特色,但其称谓和内容自成体系,侧重点各有不同,在戒毒工作体制、戒毒方法体系、戒毒效果评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在更高层面进行统筹。”浙江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陈玉海认为,此次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的确立,对于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统一、规范和提升等具有重要意义,开创了新时代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新局面。

  据了解,自2013年起,浙江戒毒系统开始探索符合戒毒工作规律和浙江实际的“四四五”戒毒模式,即“以四区分离为基础,以四式管理为特色,以五大专业中心为支撑”,为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浙江智慧、浙江样板和浙江方案。

  “下一步,浙江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对照全国统一模式找差距,在实体运行上做深做实做透,继续走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前列。” 陈玉海说。

  意见指出,根据戒治工作的需要,建立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和诊断评估中心5个专业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承担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等专业戒治工作。

  “通过五大中心综合运用规范的管理程序、科学的戒治方法,能够培养戒毒人员戒毒意愿,传授戒毒方法,改善身心健康,修复家庭关系,提高抗复吸能力,最终实现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目标。”安徽省戒毒管理局局长程志先说。

  程志先认为,五大中心建立后,规范化运行是关键。对此,安徽通过“三检、三测、三鉴、四评” ,开展三段评鉴、两期综合评估,做到了流程标准化、机构专业化、汇总数字化、报告规范化,实现区域间科学流转,以戒毒流程全程介入、全程指导、全程考核的完整闭环推动五大中心流水线作业。

  记者了解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得不到认同,家庭不和睦,生活无着落,环境不净化,管控不到位,是导致其复吸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

  意见要求,主动做好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信息对接工作。建立与禁毒部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对接平台,签订帮教协议,做到互通信息,沟通顺畅,实现出所人员后续照管的有效衔接。

  “戒毒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让解戒吸毒人员提高操守保持率,降低复吸率。”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局长陈欣说,有效地加大衔接帮扶力度,推进戒毒康复指导的社会化延伸,有利于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帮助其自谋生路,自食其力,从而巩固戒毒成果。

图为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座谈会。王建军摄

  从云南省近年的工作实践来看,截止今年初,云南共建立后续延伸照管工作站49个,实施照管4526人,其中保持操守3417人,操守保持率为72.5%,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陈欣看来,建立行之有效的戒毒康复指导的社会化模式,关键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戒毒场所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主动联手,联动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融合职能、整合资源、拓展功能,为解戒吸毒人员提供就业帮扶、困难帮助和戒毒指导,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延伸所内戒毒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刘子阳)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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