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 4 月 17 日讯 记者郄建荣 生态环境部今天公开了 2017 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和处罚情况,171 家企业被处罚。
其中开出的过百万元的大额罚单有:山西省陵川县洁美污水处理公司罚款 16 万元,按日连续处罚 118 . 68 万元;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按日连续处罚 360 万元;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公司热电厂罚款 10 万元,按日连续处罚 270 万元;河北省深泽县嘉诚水质净化公司罚款 214 . 73 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公司罚款 180 . 75 万元;辽宁省鞍山盛盟煤气化公司罚款 910 万元;湖北省湖北三峡新型建材公司罚款 440 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公司罚款 24 . 70 万元,按日连续处罚 707 . 73 万元。
生态环境部要求,列入 2017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违法排污行为,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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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宇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