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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成绩单

来源:“湖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段宇翔 2018-04-08 09: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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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证据出庭、标准规范、质量效率、监督配合、团队人才”工作重点,聚焦公诉主责,在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中彰显了公诉担当,贡献了公诉力量。

  1、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安全有担当

  从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安全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出色完成中央交办的重大案件查办任务。依法办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受贿案和谢阳、江天勇、彭宇华、李明哲等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扰乱法庭秩序案等中央交办的重大案件,相关办案经验得到了中央、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2、服务大局守护民生有作为

  从服务大局和维护稳定出发,严厉惩治妨害经济和危害民生民利犯罪。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56444件79165人,共审结案件53719件73485人。依法办理了“e租宝”、“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电信诈骗系列案”、“善心汇”非法传销案、娄底“红太阳”电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等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依法办理了彭某等10人污染环境案、“10.24”病死猪肉案等侵害民生民利的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案件1476件2578人。

  3、职务犯罪公诉工作有力度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反腐败整体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公诉工作,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公诉力量。全省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398件1809人,审结1173件1561人;共决定起诉职务犯罪案件909件1216人;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作出生效判决971件1362人。典型案件有湖南省委原委员、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怀化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易贵长受贿罪案,邵阳市政府原副市长受贿、滥用职权罪案等43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4、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有成效

  通过建立完善案件质量监控制度、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剖析制度、案件瑕疵登记制度、完善“红灯”预警机制等措施,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共纠正遗漏罪行217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508人,提出抗诉289件,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5、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突破

  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捕诉合一”模式,积极践行未检办案特殊理念,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28件2087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99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92件2728人,其中相对不起诉234人,附条件不起诉421人。持续构建社会协作网络,努力打造未成年人关护体系,向全省137所学校派驻了法治副校长,并在全省14个市州分别建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构建起检校共建和校园普法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长效机制,“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现了全覆盖。

  6、推进改革提升公诉品质有成果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了办案机制。开展了“轻案快办”和“建立科学规范的证据规则体系,正确处理好庭审实质化与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改革试点,强化诉前主导,构建新型诉侦关系,强化庭审指控,构建新型诉审关系,强化平等对抗,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推介。探索开展了多元化听庭评议机制,提升了庭审实战能力和司法公正效应,共组织开展多元化听庭评议及公诉大课堂活动367件次。

  7、培养公诉队伍素质有提升

  省院确立了32个联系院,由省院公诉部门科长以上的人员及国家优秀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共31人作为联系院指导责任人负责“一对一”地帮扶、带动,通过开展“四个一次”活动(每季度对联系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一次点评,对公诉文书质量进行一次点评,组织指导一个观摩示范庭并进行一次点评、开展一次专题授课),提升了联系院的案件质量,受到基层院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来源:“湖南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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