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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药人被刑拘,卖药人也不该轻饶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段宇翔 2018-03-30 12: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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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院周边低价收购零散药品,再进行打包,通过网络批量卖出,从中赚取差价,牟取不正当利益。昨日,北京房山公安分局通报,警方联合食药部门打掉一个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犯罪团伙,现场查扣波立维、复方丹参滴丸等药品共计8200余盒,涉案金额29万余元,抓获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目前,该四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房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3月28日《北京青年报》)

  医院随处可见的“收药”广告与专门收药的药贩子,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这些药贩子低价收购民众从医院购买的药品,当然,这些药品多是用医保卡所购,然后加价通过网络批量出售,赚取差价。

  看似收药人、卖药人都赚了钱,但这所谓的“双赢”,其实是以损害医保制度为代价的。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人民群众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损害医保制度来谋取私利,危害的则是全体民众,也包括自己的利益。药贩子为了高额利润才铤而走险,如果民众为了蝇头小利而侵蚀为自己提供保障的医保制度,那可真是助纣为虐了。

  低价收药牟利的行为,不仅危害了医保制度的健康运行,对医药市场的良性发展也危害极大。一方面,这些低价药流入市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法分子为了谋取更高利润甚至会将过期药、假药掺入这些回收药中销售;另一方面:药贩子为了逃避监管,往往将药品储藏于民房等场所,无论卫生、温度、湿度等均不符合药品储藏的条件,药品性能易发生变化。这些都给民众的用药安全带来了隐患。

  正是由于低价收药等非法经营药品的行为危害甚大,所以刑法第266条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定性为诈骗公私财物罪,各地也对医院周边的药贩子展开了严厉打击。

  此次北京房山公安分局打掉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犯罪团伙,刑拘4名犯罪嫌疑人,当然大快人心。但有个问题也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尽管警方有提示“个人开出药品后卖给收药人的行为涉嫌违法,市民勿贪图小利触犯法律”,但在这起案件中,却没有见到有涉嫌违法的卖药市民受到惩处。

  在严厉打击之下,药贩子的不法行为已经从地上转移到了地下,这加大了执法部门治理的难度。而药贩子之所以屡禁不绝,依旧有生存空间,我想与他们能源源不断收到低价药有关,如果民众都拒绝向药贩子出售药品,他们又何来生存空间呢?

  关于拒绝向药贩子出售药品的宣传,职能部门、医院已经做了足够的工作,但收效甚微。可见除了呼吁宣传之外,还应拿起法律利器让售药的民众也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唯如此才能遏制住这部分人贪图小利的冲动。从源头斩断低价收药等非法经营药品的链条,治理工作方可事半功倍,医药市场、民众用药安全才能得到有力保障。

  文/诸特立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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