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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落实普法责任 以案释法获点赞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2018-03-30 1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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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法院在刑事巡回审判中普法现场

  法治湖南网3月28日讯(通讯员 向有刚 吴英)近日,泸溪县法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泸溪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刑事庭审活动开到了泸溪县洗溪镇政府,法官将庭审与普法相结合,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利用刑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引发了到场群众们的关注和讨论,审判一案,教育一片。

  据悉,3月初,法院副院长杨志芳到依法治县办联系普法工作,泸溪县法院根据《泸溪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规定》,出台了《泸溪县人民法院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确定了将普法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在审判、执行中普法,提升普法实效,优化司法环境。

  此次巡回审理的是一起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农村滥伐林木案件,地点选择在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被告人张某2015年至2016年期间以50元至80元不等的价格将田某等5人责任山的马尾松买下后,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就用油锯、手锯砍伐马尾松,并加工成松原木卖给司机李某,由李某运往外地销售。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滥伐林木折算立木蓄积37.6144立方米。庭审现场,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指控被告人张某犯滥伐林木罪。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后,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等供认不讳。承办法官杨成在庭审中,就以此案为典型,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他解释了滥伐林木罪的行为范围,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提醒广大农村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不要因为一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触犯刑法,最终承担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希望县法院今后多开展类似的巡回审判活动,通过丰富审判案例类型,为农村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尊法搭建普法平台,既彰显了审判的公平公正,又推动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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