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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首部浦市古镇保护地方性法规施行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2018-03-06 1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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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日万人签名活动现场

《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日万人签名活动现场

《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知识抢答赛现场

  法治湖南网3月5日讯 (通讯员 向有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浦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首部保护泸溪县浦市古镇的地方性法规,近日,浦市镇举办了宣传贯彻条例万人签名活动,泸溪县人大法制委、司法局、民宗文旅局、县依法治县办组织30支代表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

  浦市古镇位于沅水中游,是湘西四大古镇之一,2010年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016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存历史街区3处、古遗迹2处、古建筑204处,拥有辰河高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高山坪古驿道、菊花石林等景观。

  为依法加强对浦市古镇的保护,2015年8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正式把《条例》列入州十三届人大立法规划,《条例》从启动起草、调研论证到审查批准,先后起草修改达十四稿,共五章三十五条,在制定保护措施上,突出核心区和控制地带的保护,突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巷格局的保护,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控制要求。对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建筑维护、禁止行为、环境保护、非遗保护与利用等,都作了相应规定。

来源:法治湖南网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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