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党务公开立新规 尽显高度自信开放气质

来源:法制网 作者:徐江 编辑:邬璐明 2017-12-27 11:17:10
时刻新闻
—分享—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徐江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12月25日新华社)

  坚持问题导向,条例应运而生。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从实践来看,长期以来,各级党组织在党务公开方面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绩。但同新时代新要求相比,党务公开还存在一些不够适应的地方,诸如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程序不够规范、载体不够丰富、方式比较单一,等等。基于此,在总结实践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党内法规来规范和加强全党党务公开工作,使党务公开更加符合新时代党的建设客观要求,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

  推进党务公开,意义非同寻常。《条例》是党的十九大后发布的首部条例,也是党务公开领域的首部基础主干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充分彰显了党在推进党务公开、党内民主方面的决心和力度。一方面,推进党务公开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党的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另一方面,推进党务公开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此外,推进党务公开还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

  法治没有特区,规章没有例外。综观此次《条例》,其中一个突出亮点在于明确该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涵盖党内任何组织和党员,包括领导者、监督者都要受到监督。显然,这在党务公开主体上实现了各级各类党的组织党务公开的全覆盖,不仅体现出党中央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责任担当和模范带头、以上率下作用,坚定不移把党务公开推向前进的坚强意志,更有益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法规的生命不仅在于制定,更在于针对性、可操作、好落实,唯此,才能确保贯彻执行、落地见效。此次《条例》不仅对党务公开进行了宏观规定,而且从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等微观层面对各级各类党组织分别作了规范,列出了具体项目清单,如此一来就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与之同时,为了保证党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条例》还就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应急处置等配套保障工作机制作了明确,强化了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规定了工作报告、考核评议、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此种种都利于将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尽公开、真公开。

  为政之要,贵在落实。千条万条,不抓落实就是白条。于党的各级各类组织来说,不仅要深刻认识推进党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自觉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而且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实施细则,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来源:法制网

作者:徐江

编辑:邬璐明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