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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遇“旧账”必须得理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恩亮 编辑:邬璐明 2017-12-18 11: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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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验收合格已过去两年,然而给镇政府修路的项目负责人高文却迟迟拿不到80多万元欠款。当记者求证此事时,陕西省宁强县大安镇镇长高正宝证实,高文所说工程确实是他们镇政府的工程,但是他是去年才调到大安镇的,对于前任签订的合同他并不清楚。并称,“谁当时签的字,你找谁去……”(据《华商报》)

  很显然,该镇长这是“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不理旧账”,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是新官不认同旧官在任时作出的某些决策,因此当新官上任后就会对其全盘否定,自然导致“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就不可避免。二是在经济方面,有些旧官留下的旧账,不排除有糊涂账或是烂账,甚至成因错综复杂,关系盘根错节,在这一“剪不断,理还乱”中新官干脆置之不理。

  不管新官认不认同旧官,也不管旧账是否是糊涂账或烂账,新官都没有理由不理。毕竟,不管新官旧官都是一地政府的官,都代表一地政府拍板定策,乃至签订合同,体现的是一种政府权威,而非个人行为。新官旧官更替,并不代表前任的未竟职责就此终结,也并非是后任不去接力的借口。旧官的账新官必须要理,旧官留下的“烂摊子”,新官也必须去承接,否则便是失职。

  “新官不理旧账”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会让政府信誉打折、企业或合作者的利益受损,一旦形成风气,更会让地方政府背上失信恶名。对此,中共中央、国务院曾下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专门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连续、“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作出规定,“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既然有中央文件的“硬杠杠”,还有地方官理直气壮地不理旧账,存在两种可能:其一是新官不清楚中央政策,其二是没把中央政策放在心里。不管是哪一种,都需要加强教育。教育不仅是学习培训,惩戒追责也是教育。对于不把中央政策放在心里的,惩戒追责这种特殊的教育必须得跟上。

来源:正义网

作者:王恩亮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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