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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首部环境保护法规出台 明年施行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覃锋 编辑:邬璐明 2017-10-25 16: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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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24日讯(通讯员 覃锋)10月24日,笔者获悉,经湖南省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张家界市首部环境保护法规《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张家界市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环境保护法规。

  2017年,张家界市委、市政府作出开展“六城同创”的决策部署并将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列入创建内容,扬尘污染防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是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张家界市将第一部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决心。

  《条例》共设六章三十九条,从防治职责、防治措施、公众参与和监督、法律责任等多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在防治职责方面,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环保、住建、城管、国土、交通、水利、人民防空、公安等部门职责。在防治措施方面,对建设工程施工、装修装饰、建筑物拆除、物料运输与堆放、矿山开采、石材建材加工、道路保洁、园林绿化施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形、行为、处罚等进行了明确,对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作出了详尽规定。

  下一步,张家界市环保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相应职责,深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为稳定并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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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覃锋

编辑:邬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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