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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长沙召开 黄关春出席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贺冠铭 陈昆仑 王惺 编辑:段宇翔 2017-08-15 17: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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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谁执法谁普法”成为每一位执法司法人员的自觉行动

  ——湖南召开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

8月15日下午,湖南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在长沙召开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黄关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银桥(右二)主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范运田(左一),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委法治办副主任唐世月(右一)出席会议。

  法治湖南网8月15日讯(记者 贺冠铭 通讯员 陈昆仑 王惺)8月15日下午,湖南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在长沙召开,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研究部署会后一个时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推进措施。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黄关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银桥主持。省司法厅党组书记范运田,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委法治办副主任唐世月出席会议。各市州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长,省直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法规处长参了会议。

  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林业厅、省国税局等6个省直厅局在会上介绍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工作经验。

  黄关春充分肯定了全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成绩。他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有效举措,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

  黄关春指出,要牢牢把握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发展方向,牢固树立“普法的根本在执法”的理念。要把握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要创新工作方法,实现普法理念、普法方法、普法阵地的创新。要注重工作实效,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结合”文章,实施“精准”普法,推行“以案释法”。

  黄关春强调,切实加强对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国家机关要把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普法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开展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要加强督查考核,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

  范运田代表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作工作报告,他指出,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实施,始终抓好组织领导这个重要保证,始终抓好学法考法这个关键环节,始终抓好普执互动这个重中之重,始终抓好彰显实效这个工作目标,确保执法普法工作有力推进、有效运行、深层融合、落地见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范运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适应新常态新需求,重构新的普法格局,发挥所有国家机关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普法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抓好本系统普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护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进一步抓好面向社会普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注重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在立法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要精准普法,增强针对性。要以案释法,增强实效性。要科技普法,增强广泛性。要文艺普法,增强群众性。围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坚强领导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督查指导机制、定期考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五大机制。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贺冠铭 陈昆仑 王惺

编辑: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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