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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深化司法改革 法院领导媒体素养培训举行

来源:法制网 作者:蔡长春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7-13 11: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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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

深化司法改革 加强信息化建设

  法制网贵阳7月12日电 记者蔡长春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7月11日在贵阳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部署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重要讲话要求,聚焦司法体制改革、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三项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周强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深刻阐述司法体制改革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体制改革的行动指南,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大家深受鼓舞、备感振奋。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刚刚胜利召开,孟建柱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为我们在党的十九大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周强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革督察,用好督察成果,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完成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员额制改革的政策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有进有出的常态化员额法官遴选机制,确保将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审判业绩突出、具备独立办案能力的人选拔出来,确保各类人员职业通道畅通。进一步落实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构建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审判团队,坚持放权到位,切实保障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时探索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并统筹兼顾院庭长办案与管理监督、党务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职责,积极探索院庭长全面履职工作机制,确保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两不误。进一步加大工资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尽快按照中央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足额落实到位。要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广借鉴上海、贵州等地做法,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改革,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不枉不纵,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既要防止人权保障不力,又要防止放松惩罚罪犯。要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重点,切实抓好其他改革任务,坚持扁平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借助外力为审判工作减负,切实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周强强调,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技术革新与机制变革相结合、挖掘潜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专门队伍与全员参与相结合、创新发展与安全维护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着力补齐信息化建设中的短板,加快建设智慧法院,形成科技理性和司法理性融合效应,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姜伟,副院长陶凯元,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孙华璞,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刘海泉,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胡云腾、刘贵祥、裴显鼎,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院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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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长春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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