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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着重以案释法7类案件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子阳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6-29 0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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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刘子阳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明确检察官着重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对检察环节司法办案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能引发涉检网络舆情的案件;涉及群体性利益、可能引发上访或者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等7类案件以案释法。

  “热点案件引发社会关注,通过以案释法不仅能够回应关注,而且还能满足社会的法治期待。”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说,修订后的规定共五章27条,操作上更加细化,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以案释法提供更加规范、明确的操作指引。

  规定明确,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及其诉讼代理人,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实名举报人、发案单位,控告申诉案件的控告人、申诉人等八类对象为检察官办案释法的对象。

  追责制度设计上,规定增加检察官“在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多次提出释法说理请求时,未及时履行释法说理责任或者怠于履行释法说理责任,引起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强烈不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责情形。缐杰介绍说,检察官以案释法中有不当行为的,应当由所在人民检察院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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