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男子“约会”不成 威胁要PS女子裸照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骆一歌 刘奕伽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6-02 10:07:1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6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实习生 刘奕伽)5月30日上午,长沙一个名为“tt”的男子突然在微信上跟大学生小月(化名)留言,对她提出一些无理要求。小月本打算置之不理,对方却发来消息称,自己已存了她的照片,如果不答应就P她的裸照传播。小月担心男子真做傻事,选择了将男子曝光。

  小月介绍,5月30日上午11点28分,一个名叫“tt”的男子向自己打招呼。大约7分钟后,“tt”开始打听自己的真实姓名。“我当时都没有回应他。”小月称,结果“tt”气急败坏地表示,“再不理我,我就曝光你”。

  “我完全忘记是怎么加他的了。”小月称,男子之前曾数次约自己“出去玩”,还承诺送礼物,但自己并未回应。没想到,5月30日“tt”再次找到自己。

  记者从小月发来的聊天记录截图中得知,“tt”数次叫嚣要将小月曝光,而小月回复“反正我什么也没做,随便曝光”。没想到,“tt”继续说,“我可以编”。所谓的“编”,就是将小月的照片P成裸照,再发布到小月所在的社交大群里。小月大吃一惊,赶紧将朋友圈设置为不让对方可见,但“tt”称,自己已有了小月的照片,“只要P一下就可以了”。

  小月表示,现在暂时没有拉黑他,因为自己要收集证据,等他做出“下一步”行动时,再向民警说明情况。

  5月31日,记者尝试添加“tt”的微信。其间,“tt”显得十分警惕,曾数度拉黑记者。当记者试着询问“tt”为何这么做时,都被对方以情绪激动的话语喝止,并称不会放过小月。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依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如果“tt”对小月照片进行裸体P图并群发,即涉嫌侮辱犯罪。如果传播数量较大,还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骆一歌 刘奕伽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本文为普法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pf.rednet.cn/content/2017/06/02/4734438.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普法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