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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湖南法治人物候选人】朱智勇: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领头雁”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沈梦艳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2017-05-03 14:31:1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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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4月上旬,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司法厅组织省内多家知名媒体对20位“2016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候选人”进行了实地采访,即日起,红网将陆续推出20位候选人先进事迹介绍。

朱智勇正在办公。在他的带领下,长沙县探索着走出了一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时刻新闻记者 沈梦艳 长沙报道

  去年,湖南省长沙县率先组建成立全省第一家县级行政执法局,将原本分散在23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统一收编,统一执法。1608项执法权力整合在一起,一改过去多头执法的散与乱,实现执法大综合。这样一个全新部门,在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执法工作创下6项全省第一、6项全省先进,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先后报道了长沙县的成功经验。

  作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首任局长,朱智勇勇挑大梁,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打造“行政执法110”、大屏幕调度指挥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建设……一系列改革措施在长沙县陆续铺开,在“领头雁”朱智勇的带领下,探索着走出了一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路子。

  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为三湘第一县,长沙县是全国十八个改革开放地区典型之一。随着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加快,执法职权分散,执法交叉、多头管理等问题比较突出;执法覆盖欠缺,农村某种程度上成了执法的“盲区”;执法职责失衡,部门之间执法办案情况不平衡等问题层出不穷。

  一场大刀阔斧的行政执法改革迫在眉睫。根据省市批复,长沙县于2015年10月31日宣布组建行政执法局。

  早在2011年,长沙县20多家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力量从原单位剥离出来,整合成了商卫食药、农业、城乡建设、社会事务4个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年初,在4个执法大队的基础上组成的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正式投入运转。

  20多支执法力量被整合为1个执法局,行政执法力量如何管理?行政执法局和20多个职能部门之间如何协作?这些都是拦在改革征程上的一座座大山。

  根据组织安排,朱智勇毅然离开了工作了20多年、已是得心应手的公安岗位,成为全国首个县级行政执法局首任局长。

  查询朱智勇的简历,不难发现他的丰富履历。199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开慧派出所、国保大队任民警,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任刑侦副所长,长沙县公安局黄兴派出所任所长,长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兼星沙派出所所长。

  谈及为何选择挑战这份高难度的工作,朱智勇的答案很简单:改革的长河中从不缺乏构想家,至于如何将改革的构想变为现实、落地生根,既是一份责任,又是一份担当。

  用法治思维探索行政执法改革

  无疑,行政执法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创新法治机制势在必行,朱智勇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苦下功夫。

  如何用法治思维探索行政执法改革?朱智勇对分局、中队标识标牌进行统一规范,按照“线面结合”的思路,在现有专业分局的基础上,相继成立黄兴、黄花、金井等属地分局,迅速完成人员整合和业务融合并投入实质性运转,构建了全面科学的监管网格。

  此外,完成了“执法车辆、执法文书、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的“四统一”和“集中办公、集中执法、集中审批、集中培训”的“四集中”,实现了由单一领域专业执法向多领域综合执法的转变。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行政执法局与23个涉改局的责任边界,构建县级层面的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难点新问题,形成“1+1>2”的工作合力。

  用法治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改革

  2009年至2010年,在长沙县23家涉改行政执法部门中,有32%的部门未办理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案件总数在10件以下的单位占38%,比例严重失衡。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较多的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污染等领域案件,受案率低,执法的社会效益不明显。

  如何用法治方式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尤为迫切。

  “我们整合了县域内的平安城市、治超站点、重点企业等视频资源统一接入,实现了视频调度、执法办案、执法查询、执法痕迹、纪律监察等多项功能,达到了中央深改组提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的要求。”朱智勇介绍,目前,行政执法局已成立行政执法调度指挥中心,整合各领域投诉举报热线,开通行政执法“110”,统一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直接指派一线执法队员迅速处置,实现了执法指挥的扁平化和信息化。并强化了县内部门间的工作联动,对接长沙县大数据管理局,实现了审批信息与执法信息互通共享。

  数据显示,2016年,长沙县受理部门移送的案件152起,移送公安机关涉刑案件17起,审批部门对部分违法企业、个人停办审批213次。

  用法治实惠彰显法治实效

  坚持终没有白费,大刀阔斧的改革带来好成效,行政执法成绩频频报好,法治实惠彰显了法治实效。2016年,长沙县首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获评“2015年度湖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之一。

  “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意识,在执法过程中聚焦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总结改革经验,破解改革难题,这大大提升了执法队伍形象和群众满意度,扩大了执法改革影响,效果很不错。”朱智勇介绍,通过整合执法主体,撤并涉改执法机构17个,减少了执法层级,改变了过去人、财、物分散和执法力量不足的状况,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成功实现“多头治水”到“一支队伍管全部”的华丽转身。

  去年,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1698次,联合执法行动543次,检查单位35万家,立案4440起,结案4298起,到位罚没款2240万元,处置12345工单1485起,回复率100%,民意测评满意率达96.5%,案件查办取得了多个全省第一。

  在民生方面,随着改革的推进,油烟扰民、噪音污染、违章搭建等民本民生问题,能够快速找到责任部门及时得到有效解决,依托网站建立案件查询平台,及时公开每起案件的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满意度、政府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相关数据显示,针对民生热点问题,长沙县依法取缔“黑诊所”47家次,开展劳动执法,帮助劳动者追回工资52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13.2万元,补签劳动合同600余份。全县行政执法改革六年多来,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得益于行政执法的深入开展,位于长沙县北山镇的白沙河水体清亮,恢复了昔日的动力,非法排污的采石场已被责令整改或关停,河畔两岸的村民们喜笑颜开,用青山绿水诚约四方宾客。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沈梦艳

编辑:严欢 实习编辑 刘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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