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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云健:外逃期间在工地靠捡垃圾为生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严欢 2017-04-24 09: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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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海口龙华区法院审理外逃人员云健受贿案

“百名红通人员”第59号云健受贿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

  “近8年外逃生涯中,我的生活非常艰难,由于文化水平不高、语言不通,在国外很难找到工作,只能在工地当临时工,以捡垃圾、搬砖、运建筑材料等为生,心理落差巨大……”

  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第59号云健,被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云健表示悔罪、服判,不上诉。

  据检方指控,2004年至2005年,云健在担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老板詹某钦、杜某两人共计人民币60万元。2009年2月,云健逃亡新西兰。同年5月15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2016年7月9日,云健回国投案。

  利用税务查账收“黑钱”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云健,别名方健,中专文化,1966年5月出生于海南文昌,曾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等职务。

  海南楚湘建筑工程公司是属于建安分局二所管理的纳税企业,由于业务上的关系,建安分局二所经常到楚湘公司进行税务查账。

  “2004年,楚湘公司的股东詹某钦多次约我吃饭,商谈税务查账的事情。因为它们公司的税务账单不完善,经常有欠税、漏税现象,很怕我们去查。”在法庭上,云健供称。

  据检方指控,詹某钦为和云健搞好关系,同时让云健在楚湘公司进行税务查账时给予方便,在2004年中秋节前一天,约云健到海口市一家茶艺店,詹某钦在该茶艺店包厢将10万元人民币送给云健,云健收受该款。

  2003年,海南金泰世纪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海口市金茂区玉沙路的“百金城四号楼项目”(也叫风华时代项目),该项目属于“半拉子”工程。项目竣工后,该公司于2004年10月向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由于该项目的减免税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金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杜某经时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局长陈小涛(已判刑)介绍,认识了云健,并让云健帮其办理该项目减免税手续。

  2006年4月21日,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经讨论,同意了金泰公司开发的“百金城四号楼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庭审中,记者在法庭上了解到,为了感谢云健的帮忙,杜某于2006年4月28日从公司账户上将50万元人民币转到了云健的朋友林某仁的公司账户上,该款到账后几天,林某仁将现金人民币50万元送给了云健。

  近8年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

  “近8年来,你在新西兰都靠什么生活?”

  “因为不懂外语,学历也不高,只能到建筑工地当临时工,捡垃圾,搬运木料、搬砖等都干过,生活非常艰难……”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云健道出了他外逃异国他乡的心酸史。自从逃亡国外以来,他每时每刻都生活在恐惧、愧疚之中。

  事情还得从9年前说起。2008年年底,海口地税局出现腐败窝案,包括海口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兼稽查局局长王忠在内,海口地税局近20名科、处级干部相继落马。

  2009年2月,看到自己身边的同事接连被查,云健担心事情败露,买机票飞到了新西兰。当时,他的妻子、孩子都在新西兰,并已加入新西兰国籍,也在新西兰按揭买了房子。

  云健称,到新西兰之后,发现自己难以适应,也没有归属感,语言不通,除了去工地做工补贴家里开销外,没有其他生活来源。他妻子没有固定工作,主要在家里照顾3个孩子。

  云健外逃之后,仍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华区检察院立案。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云健列第59位。

  在法庭上,云健称,对这些事情,他都知道,当时是又着急又害怕,内心处于挣扎之中。如果回国,可能被判刑;不回国,每天要经受内心悔恨、恐惧的煎熬。

  最终,在海南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云健家属的共同努力下,云健消除内心顾虑,于2016年7月9日回国自首。

  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从2009年开始,我们对云健的追逃一直没有松懈过。我们通过打电话做云健工作,还发动家属帮忙,反复释明我国的相关追逃政策,希望早日将云健劝返归国。”龙华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2016年7月9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海南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办的直接指挥下,在法律威慑和强大政策感召下,云健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自首。

  “当我踏上国土的那一刻,我才真切感受到自己‘到家’了。虽然在新西兰也有房子,妻儿也在那儿,但这里才是我真正的家。这次回来,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真诚认罪悔罪,只希望祖国母亲能再次接纳我。以后,我将用自身经历告诫在逃人员,要相信党和国家,尽早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云健在最后陈述中说。

  今天上午,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龙华区法院当庭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云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宣判后,云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在庭审结束后,本案承办法官符殷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中,由于云健系主动回国投案,构成自首,并且全部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休庭之后,合议庭经过评议,决定对云健适用缓刑。

  记者还注意到,海口市地税局局长带领10名干部旁听了该案庭审,现场上了一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记者邢东伟文/图见习记者翟小功通讯员毛雨佳)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严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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