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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执法促进精准普法 以深度普法推动严格执法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陈昆仑 王惺 编辑:严欢 2017-03-28 1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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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8日讯 (通讯员 陈昆仑 王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1号),2017年2月中、下旬,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抽调省直机关52个“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法治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9个督查考核组,由指派的组长单位分管法治工作的厅领导带队,对省直机关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考核。督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人员的方式,对这些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客观公正的检查。总的来说,各单位贯彻落实省“两办”文件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特别是通过执法与普法工作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升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一是加强领导。各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业务工作始终,普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或部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均在年内主持召开了党组会,听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并落实了普法经费,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是健全机制。各单位都建立了普法工作与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普遍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工,把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把学法、考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三是制定规划。大多数单位根据本系统实际,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七五”普法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工作步骤和安排。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纠正所属单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学法考法措施落地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各单位认真落实党组(党委)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个关键环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省审计厅党组中心组坚持一年4次集中学法,并建立了干部法律素质考察制度。省政府法制办提请省委省政府在省委党校举行了一期由在职省级领导、各市州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省直各厅局及中央在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省监察厅举办了以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省直和市州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廉政培训班。省发改委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谢建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学法表率。省经信委举办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解读”专题培训班,全体委党组成员参加学习。

  二是突出执法人员。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编写《湖南省公务员依法行政手册》,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随机组卷的4000道通用法律知识试题库,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电子化考试。2016年11月至12月,全省19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在101个考点进行了行政执法考试。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省发改委积极组织优秀执法案卷评选,编纂了行政复议案例和发展改革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省科技厅分4批次组织党员干部80余人到法院旁听厅系统有关涉案人员庭审,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林业厅、省地震局建立了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案件分析研讨制度,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定期交流办案技巧与体会,不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实战技能。

  三是全员学法考法。按照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各单位都认真组织符合参考条件的所有在岗在职工作人员参加了2016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学法课时达标率、参学率、合格率均达到了100%。截至目前,都实现了无行政诉讼败诉案、无国家赔偿案的目标,绝大多数单位干部职工没有违法事件发生。

  三、执法普法同步推进

  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发挥专业优势,结合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实施,牢牢把握“以普法推动执法,以执法促进普法”的指导思想,注重普法宣传与执法司法同步推进,确保普法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实现和深化。

  一是紧紧围绕时间节点抓普法。各单位紧抓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集中投入力量,突出宣传主题,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普法高潮。省国家安全厅、省卫计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省食药监局、省旅发委、省妇联利用本部门新法实施日,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省妇联突出把握“三八”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反对家庭暴力”“不让毒品到我家—无毒万家兴”等主题法治宣传和维权服务。省档案局在长沙地铁口举办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档案展览,宣传档案法律法规。省质监局通过开展“计量日”“世界认可日”“标准日”等活动进社区、到机关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省科协没有执法权力和执法职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利用“全国科普日”“三下乡”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他们大力宣传专利法,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被中国科协授予专利技术推广和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普法。各单位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省金融办通过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集中力量做好房地产开发、P2P网贷等重点领域和中老年人、农民工等非法集资受害高危群体的金融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省公安厅、省文化厅根据社会治理新需求,有针对性进行禁毒、禁赌、扫黄、打击黑网吧等专项整治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净化社会空气、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省财政厅积极配合湘江水污染治理,组织力量在湘江沿岸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并以此为主题排演法治音乐小品剧《家乡的水》,在全省法治文艺调演中荣获一等奖。省工商局结合打击传销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进农村等活动,全省共印发宣传资料110万份,发布公益广告35278次,发送公益短信281万条,开展现场咨询活动556次。

  三是紧密结合执法抓普法。各单位充分认识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大力推行以案释法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努力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省检察院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活动,广泛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省高院通过互联网和电视媒体直播庭审过程,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省财政厅在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在开展税务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加强与被检查对象沟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帮助规范管理,既巩固了执法成果,又达到了普法目的。省民政厅将典型执法案例汇编成册,以生动形象的漫画形式,向民政工作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民政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四是紧跟时代步伐抓普法。各单位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客户端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楼宇电视、公交电视、显示屏、手机报、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省监察厅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反腐倡廉网站、微博、微信集群,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影响力指标在全国同类政务微信中排名第一。省教育厅利用湖南教育电视台、湖南教育网、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湘微教育”开展多形式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在校学生学法用法工作,在教育部主办的第一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湖南省代表队晋级人数和获奖成绩居全国第一。

  四、普治并举彰显实效

  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各项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一是学用结合,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各单位在执法与普法工作中先后出台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项目投资坚持由法律顾问把关,进行合法性审查、可行性论证,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省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处理省政府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省政府重要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事项中的积极作用,优质高效完成了《湖南省人民政府苏宁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人保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80余件省政府重要合同协议以及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我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的推进做好了法律服务。省商务厅组织编写了《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风险防范》《非洲地区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免费发放给我省境外投资企业,确保投资安全。

  二是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后,各单位更加注重规范执法,更加注重法律风险防范,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省发改委针对复议诉讼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完成了自研课题《加强依法行政 防范法律风险——发展改革工作行政复议、诉讼应对研究》,梳理了本单位行政执法过程中事实认定不清、超出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不履行法定职责、证据观念不强、法律适用不规范等六个方面的不足和法律风险点,并附相应参考比对案例,从加强立法建制、严守行政程序、坚持政务公开、加强执法培训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应对措施。省经信委在全系统开展了创建“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省旅发委组织全省旅游系统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了涵盖7个部门执法人员、23个执法事项、1000多个市场主体的“一单两库”,有力的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公开,着力推进阳光执法。各单位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处罚决定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生效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一律公开。大多数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专栏,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省发改委通过网站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大执法事件等。省经信委制定了《关于实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的规定》,每年定期面向社会发布经信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省公安厅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系全国首个执法信息动态判研中心,实现了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闭环式管理。

  四是维护稳定,凸显依法治理功效。各单位坚持执法普法与维护稳定有机结合,普治并举,及时掌握和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将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省国资委对于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国有企业的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导向,协调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有效处理了湘煤矿集团在疆有关诉讼案等10多起重大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近3亿元。省金融办及时受理部分客户反映个别交易场所涉嫌违法操作的问题,耐心做好政策解答,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对涉及民间融资活动的上访人员,坚持热情接待,做好解答劝导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着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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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昆仑 王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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