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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去年结案率9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刘子阳 编辑:洪政 2017-03-07 09: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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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3月6日讯 记者 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立两年多来,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第一巡回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98件,结案843件,结案率93.88%,法官人均结案70.25件。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38件,办结1365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85.98件,同比分别上升49.0%、61.9%和24.2%。结案率98%,同比上升4.12%。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成立,主要审理广东、广西和海南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据了解,第一巡回法庭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用法治思维处理涉诉信访,依法纠错。两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8454人次,办理群众来信3623件,已提审案件75件。绝大部分信访群众对第一巡回法庭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表示认可,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3省区涉诉信访呈平稳下降趋势,基本解决了涉诉“进京访”问题。

  为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第一巡回法庭不设固定合议庭,每个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原则上由电脑在主审法官中随机选择。合议庭审理案件时,承办人担任审判长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庭长、副庭长仅在自己承办或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的情况下才审核签发裁判文书。2016年已审结的1365件案件中,除庭领导因承办案件或参加合议而担任审判长的39件外,其余1326件均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其中,大法官承办案件17件,因参加合议而担任审判长的案件两件。

  据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案件办理质量,避免同案不同判,第一巡回法庭探索建立了近3年类案检索制度、类案作出不同判决合议说明理由制度、裁判文书30%法官交叉校验制度、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疑难分歧性问题征求本部意见制度,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堵塞自由裁量权滥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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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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